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8告字[20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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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该用地总面积为189638.86平方米,由九个地块组成:地块一面积2368.21平方米;地块二面积7852.47平方米;地块三面积1372.75平方米;地块四面积3155.13平方米;地块五面积8124.64平方米;地块六面积10102.96平方米;地块七面积135178.45平方米;地块八面积9801.03平方米;地块九面积11683.22平方米。
该用地总面积为189638.86平方米,由九个地块组成:地块一面积2368.21平方米;地块二面积7852.47平方米;地块三面积1372.75平方米;地块四面积3155.13平方米;地块五面积8124.64平方米;地块六面积10102.96平方米;地块七面积135178.45平方米;地块八面积9801.03平方米;地块九面积11683.22平方米。
宗地编号: | 8 | 宗地面积: | 189638.8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海口市秀英永桂开发区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3.5 | 建筑密度(%): | ≤2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104.2167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424.5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09月02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09月12日10时00分 | ||||||
备注: | 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2、该用地总面积为189638.86平方米,由九个地块组成:地块一面积2368.21平方米;地块二面积7852.47平方米;地块三面积1372.75平方米;地块四面积3155.13平方米;地块五面积8124.64平方米;地块六面积10102.96平方米;地块七面积135178.45平方米;地块八面积9801.03平方米;地块九面积11683.22平方米。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者限于具备在海口市开发保障性住房经验的市属国有独资房地产开发企业。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者限于具备在海口市开发保障性住房经验的市属国有独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8月20日 至 2010年09月10日 到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8月20日 至 2010年09月10日 到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9月10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09月1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8 号地块:2010年09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0年09月12日10时00分 ;
8 号地块:2010年09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0年09月12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竞买成交后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期限支付土地出让金。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定金;
2、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一年内实施建设,二年基本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3、该项目为限价商品房项目,销售价格不超过4000元/平方米。销售对象由市住建局确定;
4、税金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佣金按规定收取。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竞买成交后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期限支付土地出让金。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定金;
2、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一年内实施建设,二年基本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3、该项目为限价商品房项目,销售价格不超过4000元/平方米。销售对象由市住建局确定;
4、税金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佣金按规定收取。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
联 系 人:李莉、柯光奇、黄裕盛
联系电话:(0898)68531700、68530691
开户单位: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椰岛支行
银行帐号:46001002836050004394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
联 系 人:李莉、柯光奇、黄裕盛
联系电话:(0898)68531700、68530691
开户单位: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椰岛支行
银行帐号:46001002836050004394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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