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7告字[2010]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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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C1501号 | 宗地面积: | 15413.9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0.8 | 建筑密度(%): | ≤18 | ||||
绿化率(%): | ≥6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272.0192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 | |||||||||
起始价: | 1474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0元/平方米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08月19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08月29日10时00分 | ||||||
备注: | 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8月04日 至 2010年08月25日 到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8月04日 至 2010年08月25日 到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8月27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08月2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C1501号 号地块:2010年08月19日09时00分 至 2010年08月29日10时00分 ;
C1501号 号地块:2010年08月19日09时00分 至 2010年08月29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须30日内一次付清;
2、本次挂牌出让的土地成交价款不含耕地占用税;
3、交地时间及条件:签订出让合同之日为交地时间,按现状条件交地,土地出让金缴清后,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4、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一年内动工开发,两年竣工。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保、消防、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海南省、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5、土地受让人应按规划要求和规划设计,同南北侧的海口市国用籍字第S0624号、S0781号、S0779号、S0780号证项下的用地统一规划,联合开发,项目建设应服从海口西海岸控制详细规划和市规函[2005]1261号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
6、税金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佣金按规定收取。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须30日内一次付清;
2、本次挂牌出让的土地成交价款不含耕地占用税;
3、交地时间及条件:签订出让合同之日为交地时间,按现状条件交地,土地出让金缴清后,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4、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一年内动工开发,两年竣工。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保、消防、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海南省、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5、土地受让人应按规划要求和规划设计,同南北侧的海口市国用籍字第S0624号、S0781号、S0779号、S0780号证项下的用地统一规划,联合开发,项目建设应服从海口西海岸控制详细规划和市规函[2005]1261号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
6、税金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佣金按规定收取。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
联 系 人:李莉、柯光奇、黄裕盛
联系电话:(0898)68531700、68530691
开户单位: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椰岛支行
银行帐号:46001002836050004394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
联 系 人:李莉、柯光奇、黄裕盛
联系电话:(0898)68531700、68530691
开户单位: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椰岛支行
银行帐号:46001002836050004394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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