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甬镇土告字[ 2010 ] 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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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镇海新城箭港湖南侧地块(E1-F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由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承办并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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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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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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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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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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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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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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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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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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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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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新城箭港湖南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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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镇海新城箭箭港湖南侧、世纪大道西侧、文智西路北侧、西大河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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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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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文体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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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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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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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R<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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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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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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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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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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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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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R<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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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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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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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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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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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R<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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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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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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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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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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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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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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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R<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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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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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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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且符合《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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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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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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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R<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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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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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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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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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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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R<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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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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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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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
本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46700万元(土地单价为300万元/亩,楼面地价为2170.8元/平方米)。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亿元。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待项目竣工复核验收后,视履约情况抵冲违约金、土地闲置费或予以退还。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因整体开发需要,本次出让地块须统一报价、一并竞买。
2、镇海新城箭港湖南侧E1 - E3地块内竞得人须自持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并将此意在土地证上载明。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9月29日起向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8室)购领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10年10 月11日至2010年10月18日,向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8日16时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将在收到申请后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挂牌地点: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2010年10月11日9时整至2010年10月20日15时整;
竞价方式:书面竞价。
十、联系方式与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
联系电话:(0574)86275263,86294106
联 系 人: 董栋 , 蔡亚平
开户单位: 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土地出让保证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