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平国土告字〔2010〕19号)
关键字: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规划产业
|
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绿地率
|
||||||
|
平湖市曹桥街道勤安村11组
|
62110.9
|
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
|
≥1.0
|
≤60%
|
≥2250
|
10%-20%
|
50年
|
500
|
1932
|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地块具体竞买对象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13日至2010年10月28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0年10月1日至2010年10月20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10月28日16:30时,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8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11月1日15:00时。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15:30时。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新华南路与胜利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631735
联 系 人:王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农业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40101040004785
开 户行:中信银行嘉兴平湖支行
账 号:7333310182600024178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 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