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营性用途)拍卖出让公告(2010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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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芜湖县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单位:万元、平方米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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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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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m2)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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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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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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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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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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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地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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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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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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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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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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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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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村镇天城工业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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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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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办公、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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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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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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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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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设保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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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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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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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划要求:
(一)建筑退规划用地边界距离:西侧退园区现状道路边线≥10米;南侧退园区现状道路边线≥9米;其它在按对等退让原则退用地边界线的基础上,与用地周边保留建筑、已建建筑和在建建筑的距离必须满足日照、消防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二)停车面积: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及《芜湖市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配建标准》(试行)配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其中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0.4辆/100平方米。
(三)市政要求:设置深埋式无动力化粪池或采用其他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污水处理方式,并实行雨污分流,区内所有管线须下地设置。
(四)配套要求:
1、配套建设商务酒店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配建办公用房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100平方米建成后由方村镇政府按600元/平方米回购。
2、道路交叉口处应加大建筑退让距离。
3、商业广告位应统一设置,同时应做好沿街立面效果设计。
4、其它按国家和我县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五)其它:
1、所有设计应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规范;
2、需报送两个以上不同的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报县规划建设用地管理委员会审定。
3、其他未尽事项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
竞买人资格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此前在芜湖县范围内有违规拖欠价款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3月27日至2010年4月19日,到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
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27日至2010年4月19日,到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0年4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0年4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芜湖县方村镇政府会议室。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出让结束日前2天,仍可报名申请,挂牌时间定于2010年4月20日8时30分—4月30日16:00时,地点在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在挂牌期间,至2010年4月28日16:00时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0年4月28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土地拍卖成交价含土地契税,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交纳;
(二)保证金处置方式:报名时,收取拍卖资料费2000元,拍卖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后可冲抵首期付款,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
(三)土地交付时间和付款方式:拍卖地块于成交后三十日内交付;土地成交价款在成交后三十日内一次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交清后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地址:芜湖县湾址镇环城南路62号
联系电话:0553-8828609
联 系 人:方向、水心洲
开户单位: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湾址支行
帐 号:490544588898093001
开 户 行:芜湖杨子农村商业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20000223849110300000018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 100132272170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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