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11月5日至11月15日挂牌出让鄞奉片区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甬土资告〔2019〕030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海曙区HS17-01-24地块(轨道4号线兴宁桥西站)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名称 |
坐落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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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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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曙区HS17-01-24地块(轨道4号线兴宁桥西站) |
海曙区鄞奉片区,东至HS17-01-25地块,南至鄞奉路,西至灵桥路二十八弄,北至灵桥路 |
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商务金融用地 |
8303 |
楼面地价5380 |
2700 |
1.5-3.0 |
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60 |
40米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禁止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参加竞买。
三、挂牌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5日9:00至2019年11月13日16:00;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
挂牌报价时间:2019年11月5日9:00至2019年11月15日10:00。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
有关地块的详细资料、规划控制文本等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出让单位联系电话:0574-89284662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74-87237623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