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南国土挂告字〔2010〕第3号)
关键字:
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漳河新村北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其他附加设置条件如下:
要求该宗地内配建廉租房10000㎡、安置房20000㎡,由政府按1500元/㎡的价格回购。宗地内不少于一处集中绿地,每处集中绿地占地面积≥800㎡,宗地内设置菜市场一处,建筑面积≥2000㎡,非经县政府批准,不得更改用途。运动场一处,可结合集中绿地一并设置,按国家规定配置好物业用房。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本宗地的竞买保证金见附表。
3、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4、竞买人须在规定的建设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否则开发期限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有底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15日至2010年4月6日(工作日),到南陵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交纳资料费5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15日至2010年4月6日16时(工作日),到籍山路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申请方式。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28日16时30分。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3月2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宗地的拍卖起拍价见附表。
本次现场拍卖活动时间:2010年4月7日上午10时。地点:南陵县招投标中心(籍山路人武部大楼东侧)。
七、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收费按南陵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除开发期限保证金外,其余冲抵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拍卖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此次文件执行。
八、交纳竞买保证金帐户:
开户单位:南陵县财政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南陵县支行;
帐号:1102301021000013135。
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0553-6820960
2010年3月15日
序号 | 地块名称 | 位置 | 用途 | 面积 | 起拍价 | 竞买 保证金 |
规划指标 | 付款方式 | 土地交付 | 出让 方式 |
交地 方式 |
开发 期限 |
出让年限 | 备注 | |||||||
含开发期限保证金 | 含履约保证金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首期付款 | 余款 | 一期交付 | 二期交付 | 三期交付 | ||||||||||||
1 | 漳河新村北侧地块 | 东至漳河西路,西至规划中的何湾路 | 商住用地 | 56577 | 5948 | 3500 | 500 | 2000 | <1.8 | <30% | ≥30% | 一个月交付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竞买保证金中除开发期限保证金外全部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 |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十二个月内付清。 | 分期交付 | 拍卖 | 净地 | 2 | 商业:40;住宅:70 | 该宗地中按要求配建的10000㎡的廉租房、20000㎡安置房均由政府按1500元/㎡回购。 |
1、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净地交付(仅指地上附着物的拆迁,不包括“五通一平”在内)。 | ||||||||||||||||
2、竞买保证金中除土地开发期限保证金外,其余在成交后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 | ||||||||||||||||
3、开发建设期限,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至竣工综合验收合格止。 | ||||||||||||||||
4、本宗地规划设计指标按南陵县建设委员会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执行。 | ||||||||||||||||
5、本宗地的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清后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
6、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履约保证金。 |
- ·
- ·
- ·
- ·
- ·
- ·
- ·
- ·
- ·
- ·芜湖土储谋篇2023,主动对接浙系品
- ·淮北地产走进品牌浙商,精准推进多
- ·濉溪地产主动应对下行行情,精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