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12月12日拍卖出让皂木巷以北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衢市告字[2019]24号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19年12月12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衢州市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皂木巷片区地块、天皇巷片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面积(m2)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期(年) |
建设时间(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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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面积 |
建筑高度(m)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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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市储(2019)14号 |
衢州市皂木巷以北、水亭街以南、上营街以东、县西街以西的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皂木巷片区地块 |
16590 |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等) |
≥ 1.0 且≤1.25 |
≤60% |
≥16590㎡且≤20737㎡ |
≤9 |
≥10% |
40 |
2 |
22030 |
13220 |
衢市储(2019)15号 |
衢州市新河沿以南、水亭街以北、县西街以西、下营街以东的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天皇巷片区地块 |
18603 |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等) |
≥1.0且≤ 1.3 |
≤70% |
≥18603㎡且≤24183㎡ |
≤9 |
≥10% |
40 |
2 |
24840 |
14910 |
注:规划指标详见出让地块的《衢州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竞买成功后,竞得人须以企业进行开发建设,且在衢州市本级(不含柯城区、衢江区)全资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在衢州市本级已有企业的受让人不需成立新公司)。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19年12月11日前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16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衢市储(2019)14号出让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9时30分、衢市储(2019)15号出让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10时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 4 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 4 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 衢市储(2019)14号出让地块内总建筑面积≥16590㎡且≤20737㎡,其中新建建筑面积≤5000㎡,已有建筑建筑面积为8744.92㎡。
衢市储(2019)15号出让地块内总建筑面积≥18603㎡且≤24183㎡,其中新建建筑面积≤9300㎡,已有建筑建筑面积为10732.13㎡。
2. 衢市储(2019)14号出让地块内已有地上建筑物共40栋,总建筑面积8744.92平方米,建筑物价值870.9941万元,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衢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该款项的万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衢市储(2019)15号出让地块内已有地上建筑物共21栋,总建筑面积10732.13平方米,建筑物价值1068.9202万元,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须支付给衢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该款项的万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3. 出让地块项目建筑物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不得销售。不动产权登记最小单元须以幢为单位。
4. 出让地块项目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开发建设。
5. 出让地块的绿地率以规划条件中的绿地率指标为准,不再另行收取异地绿化补偿费。
6. 出让地块内的已有建筑物不需另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州市三江东路30号行政中心3号楼504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州市三江东路30号行政中心3号楼504室。
联系电话:0570-3060332、0570-3862433 联系人:章先生 梅女士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和衢州市政府网站市资源规划局栏目http://www.qz.gov.cn/col/col1528862/index.html查询。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