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让告字[2009]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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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金湖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五(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座落
|
土地交付条件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JG337
|
建设路北侧华海路西侧金荷路东侧上湾路南侧
|
现状
|
43381
|
住宅
|
≤1.6
|
≤50%
|
≥30%
|
70年
|
200
|
3770
|
10
|
JG338
|
盐金公路南侧平安东路北侧城东干道西侧
|
25924
|
≤1.6
|
≤55%
|
≥30%
|
100
|
1140
|
10
|
|||
JG339
|
新港路南侧上湾路北侧水岸新城小区东侧
|
23615
|
≤2.2
|
≤35%
|
≥35%
|
200
|
2590
|
10
|
|||
JG340
|
前锋镇白马湖集镇集镇
|
1424
|
商住
|
≤2.1
|
≤70%
|
≥20%
|
商业40年、住宅子70年
|
40
|
41
|
0.2
|
|
JG341
|
神华大道北侧、地税局西侧
|
6509
|
商业、办公
|
≤1.5
|
≤50%
|
≥30%
|
商业40年、办公50年
|
100
|
400
|
5
|
JG337、JG338、JG339号地块为限价回购商品房项目用地,其具体条件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参加编号为JG341地块的竞买人,应先取得江苏省盐务管理局核准的食盐批发销售经营许可证,方可参加竞买。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以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8月14日至9月2日(工作时间),到神华大道201号(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8月24日到9月2日(工作时间),到神华大道201号(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9月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神华大道201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337地块:2009年8月24日8时至2009年9月4日17时;
338地块:2009年8月24日8时至2009年9月4日17时;
339地块:2009年8月24日8时至2009年9月4日17时;
340地块:2009年8月24日8时至2009年9月4日17时;
341地块:2009年8月24日8时至2009年9月4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报价,竞买人应在停止更新报价时前至少申请一次报价。
(二)本次挂牌活动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三)土地成交价仅为土地出让价格,不包括税、费。
(四)地块竞得人应自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作为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地块出让人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土地,并办理供地手续。
(五)地块竞得人应自土地交付之日1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工程竣工并申请用地验收。
(六)申请人应自行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依据出让文件中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调查及测算,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规划设计要求详见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要点,县规划局对此有解释权;建筑方案须经县规划审查委员会审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神华大道201号
联系地址:神华大道201号
联系电话:0517-86930031
联 系 人:於海兵 万宝春
开户单位:金湖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金湖县支行
联 系 人:於海兵 万宝春
开户单位:金湖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金湖县支行
账 号:06647538091001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
二00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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