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浦江县12月16日至12月26日挂牌出让平二村以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浦自然资源告字〔2019〕43号
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出让平七路与210省道叉口东南角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地块面积(m2)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
平七路与210省道叉口东南角地块 |
平二村以北、210省道以南 |
71647㎡(其中A区域43666㎡、B区域27981㎡) |
1.5~2.25 |
≤30% |
居住≤80米、商服≤40米 |
20%~25%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单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方式 |
/ |
|
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0年、居住70年 |
2998元/㎡(设有底价) |
10000 |
挂牌 |
/ |
|
备注 |
地块内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所占地上建筑面积比例控制在30%~35%,其中建在商业用地区域部分(即B区域)的旅馆(酒店)商业地上建筑面积≥42000㎡;商业用地区域部分(即B区域)可整体经营、整体转让,但不可分割销售和转让;居住建筑占地上建筑面积比例控制在65%~70%,地下建筑不计容积率(其它规划条件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
(一)本地块开发后,旅馆、商业等商业用地区域部分用地面积不少于27981㎡。
(二)商业和住宅需同步开发建设。开发地块内在住宅建设达到预售标准前提下,住宅部分预售证获取和预售与商业地块的开发建设进度关联,即:(1)旅馆、商业地块建设至正负零,住宅地块可预售30%;(2)旅馆、商业地块建设至主体高度1/2,住宅地块可预售至50%;(3)旅馆、商业地块建设至结构封顶,住宅地块可预售至80%;(4)旅馆交付开业,住宅地块剩余房源可全部预售。
二、竞买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被列入浦江县土地、矿业权出让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2)受让后(受让方)须以“公司制”企业形式办理相关手续,并到位投资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浦江县外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本县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在申请书中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不是由竞买人100%控股的新公司的,事先须提出申请,且竞得人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如设立由竞买人100%控股的新公司的可以事后申请;(3)竞得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三、该地块受让人需与浦江县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履约监管协议格式内容请有意向竞买人通过供下载资料里面下载查询,履约监管协议需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前签订并提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凭履约监管协议和相关资料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增价幅度为 1 元/㎡或 1 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确定竞得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16日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4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16:30分)
3.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16:3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16:3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六、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9层。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一旦合同签订,出让金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竞得人竞得宗地后,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最新规定办理人防、环评、水土保持等相关的用地建设审批手续,所需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负责地块的通水(含给水、雨污水)、通路、通电、通信、通天然气至地块规划红线外围,地块的场地平整由出让人负责,确保“六通一平”。
2.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75%土地出让金,18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款截止日遇节假日顺延)。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4.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通过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内,持《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有关资料原件到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浦江县平七路与210省道叉口东南角地块履约监管协议》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公证书。
5.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按挂牌成交价的20%比例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余部分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本次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书面竞买报价。
7.竞得人在建设时,应严格遵守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的规定。
8.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地下矿产资源的,应当另行办理矿产资源协议出让手续。
9.特别说明:土地竞买保证金不得代为缴纳。
10.动工及竣工时间:交地完毕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旅馆项目须在36个月内投入使用,并申请竣工验收。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30日提出延建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9-84114280,联系人:杨女士、胡先生
2.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187号五楼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www.zjgtjy.cn/land.zjgtjy.cn)进行。竞买人须使用IE7.0、8.0、9.0及10(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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