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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马国土出让告字[2010]45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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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1、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捌佰陆拾万元(¥8,600,000.00)。 2、土地开发程度:(1)现状土地条件(征地拆迁安置已完成)。(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水系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3、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4、土地交付: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 5、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未取得的,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自然终止,所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50%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竞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出让金后,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按规定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交纳土地契税等相关费用,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7、该宗地上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当符合国土资发【2008】24号通知规定(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8、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9、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出入口、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宗地编号:  马土让2010-45号 宗地面积:  23974.72平方米 宗地坐落:  陶甸路与同舟路交叉口西南角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0.6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860万元
 场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1)现状土地条件(征地拆迁安置已完成)。(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水系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基础设施:(3)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29日2010年11月05日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储备经营科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29日2010年11月05日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储备经营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0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1月0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0年11月05日17时00分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2楼拍卖厅(建管大厦2层)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土地发展中心储备经营科(印山路与太白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国土大楼5层)
    联 系 人:陶先生、左女士、谷女士
    联系电话:0555-2373676(520019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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