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泉市12月24日拍卖出让安豫线东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龙自然资规告字〔2019〕44号
经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19年12月24日上午10时以拍卖方式出让龙泉市氧吧长寿小镇(一期)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土地坐落:位于安豫线东侧,南山路(规划)北侧,229省道南侧,五梅垟路西侧,用地范围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用途:住宅、商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文化设施)用地。
(三)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文化设施)用地50年。
(四)起始价和保证金:土地出让起始价4088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2044万元人民币,加价幅度30万元人民币,设置出让底价(保留价)
(五)规划指标
龙泉市氧吧长寿小镇一期区块由1#、2#、3#及a、b区组成。总用地面积为69986.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设用地面积69958.13平方米(1#、2#、3#地块),a区用地面积为16.07平方米,b区用地面积为12平方米。a、b区块整个项目建成后需无偿返还政府,用地不算计容积率。a、b区块内市政配套设施由政府实施。整个地块综合容积率1.019-1.233。
1#地块内商业用房面积不少于20%,其中90%的商业用房沿安豫线集中布置,要求商业用房面积保持70%以上的健康养生及相关行业经营业态,其中酒店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平方米,投资强度应达到四星级及以上酒店标准(建安与装修设备总投资不少于7000元/平方米);2#地块内建设商业用房面积不少于5%,要求沿安豫线布置。
地块名称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39822 |
1.0-1.3 |
≤35% |
≥30% |
2# |
26829 |
1.0-1.1 |
≤35% |
≥30% |
3# |
3304 |
1.4-1.5 |
≤55% |
≥10% |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二、竞买对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在竞得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于“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符合竞买要求的申请人在拟成立的新公司中的股份为100%。
联合申请竞买的,成交后必须设立新公司,且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并委托其中一家(联合竞买发起人)进行报价,且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必须一致。
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龙泉市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后须在龙泉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申请人在龙泉市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1)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2)因受让人自身原因导致开竣工时间延迟的,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到位后不足一年的;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处置到位的。(3)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
三、本次地块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置出让底价(保留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陆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go_home)进入丽水市龙泉市子系统,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3日上午10时至2019年12月23日下午4时,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下午4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拍卖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上午10时至最高价产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四)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01办公室)负责接受咨询。
(五)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六)本次拍卖设置出让底价。
(七)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龙泉市中山西路35号
电话:0578-7128317
联系人:尤先生、余女士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