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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12月23日至1月3日挂牌出让竦秀路北侧等3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12-03

关键字:海自然资告字[2019]第28号

 海自然资告字[2019]第28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地块

编号

土  地  位 置

土地

面积

(公顷)

土地

用途

产业

定位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开工后半年投资额(万元)

年均

税收

(万元/公顷)

出让年限(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万元)

容积率

 

1

海自然字19233号

市区竦秀路北侧、东苑路东侧、康乐路南侧

4.8348

商住用地

房地产开发

1.2-1.6

≤30%

/

/

/

住宅70;商业40

11100

55400

2

海自然字19205号

盐官度假区东部新区宣德东路北侧、安星路西侧

3.8254

商业商务用地

旅馆业

1.5-2.0

≤40%

9000

3000

运营后3年150

40年

1140

5660

3

海自然字19237号

海宁市海州路南侧、宗海路东侧

3.9586

商业商务用地

/

3.0-3.2(地下商业容积率≤0.1)

≤40%

21000

16000

运营后3年1500

40年

8700

17410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欠缴出让金或违约金等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至本次公告挂牌开始之日仍未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五、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31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16:00时)。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挂牌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日。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联系人:朱小姐 陈先生

咨询电话0573-87657728,0573-87289249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除海自然字19233号地块外,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开工后半年投资额、年均税收等建设条件。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并及时报出让人、海宁市发改局备案。

2、海自然字19233号地块: 当溢价率达到5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竞买人竞拍安置房建筑面积每次幅度为120平方米或12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拍配建安置房无偿移交市城投集团下属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安置房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海宁市竦秀路北侧、东苑路东侧、康乐路南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土地竞得人须与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海宁市竦秀路北侧、东苑路东侧、康乐路南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

3、海自然字19205号地块:项目自持建筑面积不少于该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0%,其中高星级酒店部分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34000平方米,自持部分不得分割转让。

4、海自然字19237号地块:①地上计容建筑面积自持比例51%,地下计容建筑面积100%自持;②项目内须建设一座主体建筑,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0平方米。主体建筑高层主楼要求设计为塔楼形式,塔楼建筑面积不小于75000平方米;③主体建筑内须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37000平方米、客房不少于300间的国际酒店、国际宴会中心及酒店附属设施,并须全部自持和整体登记,不得分割转让;其余自持部分可分层登记。国际酒店须引进一家2018年度《HOTELS》杂志排名全球前十位的酒店管理集团(一线品牌)对酒店进行系统管理和运营;④主体建筑可售部分最小分割单元面积不少于1400平方米,其余建筑可售部分最小分割单元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⑤本项目竣工后,所有自持部分须由项目开发公司持有或由全资控股项目开发公司的母公司购买并持有,且在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十五年内不得转让。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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