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告字(20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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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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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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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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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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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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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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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参考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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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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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
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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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0)
15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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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大道以东,翠湖一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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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69983.6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54051.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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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公寓式办公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公寓式办公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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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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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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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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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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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0年9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2年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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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0)
16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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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西路与铜官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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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13917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1155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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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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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3.5(规划地块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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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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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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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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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0年9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2年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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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0)
17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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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小区东北侧,田家炳小学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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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4747平方米;土地出让面积474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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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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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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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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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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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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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0年7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2年7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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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0)
18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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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机路以北,龙潭新村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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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20501.3平方米;土地出让面积20486.3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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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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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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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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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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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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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0年6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2年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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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0)
19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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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都大道以西、合铜黄高速以东、规划民福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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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158424.1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134562.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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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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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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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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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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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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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交地后,即刻开工;竣工时间:开工后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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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0)
20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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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都大道以西,规划民福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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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119411.5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51834.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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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业金融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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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4(规划地块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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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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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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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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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交地后10日内;竣工时间:2012年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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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0)
21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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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大道以东,翠湖二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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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119425.5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10770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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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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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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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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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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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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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0年6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2年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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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0)
22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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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大道以西,翠湖二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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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120519.17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66237.0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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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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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3-1≤1.05;3-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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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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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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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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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0年10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2年10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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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0)
23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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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大道以东,翠湖二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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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83226.31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73013.2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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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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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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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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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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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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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0年10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2年10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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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0)
24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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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大道以西,翠湖二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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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112335.84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97205.0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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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业、金融用地;商业金融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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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5-1≤1;5-2≤1;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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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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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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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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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0年10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2年10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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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0)
25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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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大道以东,铜芜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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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146877.56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121706.3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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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金融、住宅、社会停车场、公共交通用地;商业金融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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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6-1≤1.35;6-2≤1.50;6-3≤0.50;6-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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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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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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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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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0年10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2年10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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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尚欠安徽省铜陵市政府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供地条件为净地:(1)已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四、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5月19日到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购买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法定假日照常休息)。申请截止日为2010年5月19日下午4点之前,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日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拟定于2010年5月21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国土资源交易市场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竞买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铜土储字(2010)15号地块: 1.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土地受让方需同步配建规划地块二街头绿地;3.土地受让方无偿提供4500平方米住宅和150平方米办公用房;4、该地块大型商场面积不得小于50000平方米;5、该地块竞买人需为世界500强或国内50强大型商业或大型百货商场入驻,竞买人资质由市招商局认定;6、该地块拆迁安置由狮子山区政府负责。
(二)铜土储字(2010)16号地块: 1、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地块配建6000平方米菜市场必须安排在地上,摊位可租赁,不可出售;3、土地受让方应同步配建规划地块B公共绿地;4、土地受让方无偿提供一层商业面积998平方米,住宅6925平方米,其中住宅应当整栋整单元安排,套型面积由铜官山区政府确定;5、该地块拆迁安置由铜官山区政府负责。
(三)铜土储字(2010)17号地块: 1、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土地受让方同步配建地块北侧13米宽道路。
(四)铜土储字(2010)18号地块: 1、该宗地建设安置房,建成后由政府按住宅小高层2550元/平方米、其他用房16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变配电室及公厕无偿移交;2、该地块建设应当满足拆迁安置要求,套型及单体设计应当经狮子山区政府审核;3、回购房款的支付按如下方式进行:基础完工时付总回购款的20%,房屋封顶时付至50%,交房时付至95%,剩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转房屋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支付;4、该地块拆迁安置由狮子山区政府负责。
(五)铜土储字(2010)19号地块: 1、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建筑物退铜都大道绿化带不小于5米,退民福路道路红线不小于5米,退梅冲路道路红线不小于5米;3、该宗地建成后郊区政府全部回购,住宅回购价及配套设施回购价为1600元/平方米,阁楼400元/平方米;4、具体户型分配为:66平方米132套、77.3平方米108套、84.3平方米528套、89.83平方米384套、119.96平方米48套;5、幼儿园可以对外出售;6、土地受让方需无偿提供72户廉租房3599平方米;7、小区规划和单位设计方案须经郊区政府审查同意后,方可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8、回购房款的支付按如下方式进行:基础完工时付总回购款的20%,房屋封顶时付至50%,交房时付至95%,剩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转房屋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支付;9、土地受让方需配建A、C地块的公共绿地;10、应结合公共绿地300平方米/千人配置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场地;11、该地块拆迁由郊区政府负责。
(六)铜土储字(2010)20号地块: 1、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宗地建成后,政府按18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15000平方米商业用房,其中一层3750平方米,其余在二至四层安排;3、土地受让方同步配建规划地块A、C的绿化带。
(七)铜土储字(2010)21号地块: 1、宗地建成后,政府按16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住宅471套(32028平方米),用于解决拆迁户安置;2、政府回购房应当按整栋整单元配置并满足安置要求,套型及单体设计报狮子山区政府审核;3、宗地配建经济适用房4000平方米,建成后按市物价局公布的届时有效的该地段经济适用房价格销售,并尽量在多层中安排;4、土地受让方无偿提供400套廉租住房,面积19992平方米(多层);5、土地受让方同步配建规划地块北侧西湖大道至景观大道段长约1000米道路;6、配套公建中幼儿园和商服设施可对外销售;7、宗地拆迁安置补偿由狮子山区政府负责。
(八)铜土储字(2010)22号地块: 1、土地受让方代建规划地块3-2四十五班中学,地块3-3体育用地和地块3-4绿地;2、土地受让方无偿提供300套廉租住房,面积14994平方米(多层);3、宗地拆迁安置补偿由狮子山区政府负责。
(九)铜土储字(2010)23号地块: 1、宗地建成后,政府按多层16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住宅373套(25364平方米),用于解决拆迁户安置,如有不足,由政府按2550元/平方米在高层中回购,房屋套型面积增加20%;2、政府回购房应当按整栋整单元配置并满足安置要求,套型及单体设计报狮子山区政府审核;3、宗地配建经济适用房2000平方米, 建成后按市物价局公布的届时有效的该地段经济适用房价格销售,并尽量在多层中安排;4、土地受让方需同步配建规划地块一、四东侧相应段道路;5、宗地拆迁安置补偿由狮子山区政府负责。
(十)铜土储字(2010)24号地块: 1、该宗地建成后,政府按高层2550元/平方米、多层16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全部住宅(约63000平方米),除物业管理用房和变配电室列入移交外,其余房产可销售;2、政府回购房应当按整栋整单元配置并满足安置要求,套型及单体设计报狮子山区政府审核;3、宗地拆迁安置由狮子山区政府负责。
(十一)铜土储字(2010)25号地块: 1、宗地建成后,政府按多层16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住宅560套(38080平方米),用于解决拆迁户安置,如有不足,由政府按2550元/平方米在高层中回购,房屋套型面积增加20%;2、政府按2000元/平方米的价格沿铜芜路侧回购商业及办公用房3000平方米,其中一层不少于1000平方米;3、政府回购房应当按整栋整单元配置并满足安置要求,套型及单体设计报狮子山区政府审核;4、宗地配建经济适用房4000平方米, 建成后按市物价局公布的届时有效的该地段经济适用房价格销售,并尽量在多层中安排;5、土地受让方无偿提供100套廉租住房,面积4998平方米(多层);6、土地受让方需同步配建规划地块北侧相应段道路;7、配建工程中幼儿园和商服设施可出售;8、宗地拆迁安置补偿由狮子山区政府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西路18号(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62-2813994 2838710
联 系 人:陈 波 叶伟伟 钱慧
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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