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告字(20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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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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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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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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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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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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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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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参考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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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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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
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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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0)
26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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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西路以南,映湖山庄以东、有色职大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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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80336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7462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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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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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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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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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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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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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交地后两个月内;竣工时间:开工后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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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0)
27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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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都大道以西、港华燃气储气站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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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174299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150797.9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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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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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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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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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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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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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交地后两个月内;竣工时间:开工后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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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0)
28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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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路以北、黑沙河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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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176076.6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148667.9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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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地块一、地块二);住宅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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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地块一≤1.25;地块二≤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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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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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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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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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交地后两个月内;竣工时间:开工后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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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尚欠安徽省铜陵市政府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供地条件为净地:(1)已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四、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15日至2010年6月3日到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购买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法定假日照常休息)。申请截止日为2010年6月3日下午4点之前,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日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拟定于2010年6月4日上午10点在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国土资源交易市场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竞买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铜土储字(2010)26号地块: 1、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 2、土地受让方需提供533套42845平方米的回购房,回购价多层按1800元/平方米回购、高层按2550元/平方米回购,其中安工学院安置房为13套;3、安置房需整栋整单元提供;4、商服设施可以对外出售;5、回迁安置房房屋户型及面积、小区规划和单体设计方案等须经铜官山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同意后,方可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6、回购房款的支付按如下方式进行:基础完工后付20%,房屋封顶后支付50%,交付使用时按总回购款付至95%,剩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转房屋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支付;7、土地受让方需配建地块一、地块二公共绿地;8、该地块拆迁安置补偿由铜官山区政府负责。
(二)铜土储字(2010)27号地块:1、该宗地在铜陵市2009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皖政地[2009]606号文)批准征收;2、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3、土地受让方需配建地块二公共绿地;4、建筑物退铜都大道道路绿线不小于20米,建筑物退9米道路红线不小于20米;5、该地块主体为汽车市场用地,含部分银行、保险、酒店、宾馆、汽车检测等配套设施;6、建筑物退该地块南部的液化石油储气罐距离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
(三)铜土储字(2010)28号地块:1、该宗地在铜陵市2009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皖政地[2009]716号文)批准征收;2、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3、同步配建地块一、地块二之间以及地块东、西、北三面规划的相应段15米宽道路;4、同步配建地块三的防护绿地以及地块四、地块五的公共绿地;5、该地块住宅全部由政府回购,多层、配套公建按1800元/㎡回购,高层按2550元/㎡回购;6、铜官山区政府安置房1620套;7、郊区政府安置房90套;8、需提供676套住宅;9、回迁安置房房屋户型及面积、小区规划和单体设计方案等须经铜官山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同意后,方可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10、该地块标高要通过审查;11、该地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户型按铜建政【2010】68号文执行;12、回购房款的支付按如下方式进行:基础完工后付20%,房屋封顶后支付50%,交付使用时按总回购款付至95%,剩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转房屋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支付;13、幼儿园和商服设施可以对外出售;14、该地块拆迁安置补偿由铜官山区政府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西路18号(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62-2813994 2838710
联 系 人:陈 波 叶伟伟 钱慧
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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