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1月16日拍卖出让高新区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吴自然资规告字[2019]第37号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吴土2019(让)-59号等二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履行合同 的定金 |
吴土2019 (让)-59号 |
高新区,地块南临湖薛线,东侧为南太湖大道,西侧、北侧为田地(沈溇村1号地块) |
零售商业用地 (加油加气站用地) [用地40年] |
3935.0 |
0.1-0.3 |
≥10% |
≤50% |
2073.0 |
414.6 |
成交价的20% |
吴土2019 (让)-60号 |
八里店镇,地块南临纬二东路,东侧为南太湖大道,西侧为西湖漾,北侧为公园绿地(西湖漾单元01-04H号地块) |
零售商业用地 (加油加气站用地) [用地40年] |
4807.0 |
0.2-0.5 |
≥10% |
≤50% |
3014.0 |
602.8 |
成交价的20% |
二、有关事宜:
(一)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自然人申请。
(二)项目须符合国家、省环保要求并取得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
(三)地块内已建建筑及设备由竞得人按成交之日的评估价格支付给原投资方;如由原投资方竞得的,则无需另行支付。
(四)竞得人如需继续保留已建建筑物的,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消防、安监、建设等手续。
(五)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缴纳。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拍卖出让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01月07日上午9:00至2020年01月15日下午16:00前的工作时间内。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5日下午16:00时。
(三)拍卖时间:
吴土2019(让)-59号地块:2020年01月16日下午01:30
吴土2019(让)-60号地块:2020年01月16日下午03:30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公开出让相关资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付款时间: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含)起三十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清;付款时间到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四)交地时间:地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由属地人民政府负责交地(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形式明确)。
(五)有关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六)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网上交易系统和土地出让的有关情况可咨询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联系电话: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黄女士 0572-2536857
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土资源管理所 薛先生 13757280789
八里店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冯女士13857276728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