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缙云县10月1日至10月11日挂牌出让五云街道洋潭头村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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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告字〔2025〕30号
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五云街道项山1-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主要规划指标、起始价等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五云街道洋潭头村。
(二)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三)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四)出让面积:总用地面积为40061平方米,其中出让住宅地块面积为37965平方米,配建道路面积为2096平方米,配建用地不参与指标平衡。
(五)容积率:1.5≤容积率≤1.7。
(六)总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56948-64540平方米,其中配套商业建筑面积1000-2000平方米。
(七)绿地率:≥30%。
(八)建筑密度:≤30%。
(九)建筑高度:高层建筑高度为18-60米;低层住宅建筑层数不大于3层,建筑高度不大于11.5米。
(十)出让起始价为4521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2609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十一)地块建设完成后,围墙控制线外用地无偿交由政府统一管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政府。配建道路建设完成后产权无偿移交政府。
(十二)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用于安置,位置位于鼎园小区对面。由开发商代为安置,安置房的价格按2500元/平方米支付开发商,安置剩余部分由政府指定的国有公司管理。
具体规划指标等要求以《五云街道项山1-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缙资规条〔2025〕15号)为准。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申请人竞得地块使用权后如在缙云县范围内成立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竞买时需按照《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中的规定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申请》。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规划条件、用地红线图等)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1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9日17时00分,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17时0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https://www.zjzrzyjy.com);挂牌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11日17时00分。
(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七、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挂牌成交价仅为该宗地块的地价款,相关税费等按有关规定缴纳。
(二)地块的通路、通电、给水、排水、通讯等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近接入出让地块,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自行缴纳。
(三)土地出让面积以规划核实、用地复核后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登记发证。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楼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3015978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陈先生 胡女士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