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2月1日至2月14日挂牌出让新民洲大道以西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镇江市本级挂[2020]6-1号
镇江市本级挂[2020]6-1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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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19-6-1-1(J1904) | 新民洲大道以西,军民河以南 | 82966 | 商住 城镇住宅用地 |
1<容积率≤1.02 | 70 | 1360 | 6760 | 20(万元) | |||
2019-6-1-2(R1916) | 长江路以北,港前路以西 | 101642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0.26 | 40 | 4900 | 24440 | 20(万元)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用地正在查处或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买资格。竞买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保证金不是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或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金证明;5、经资审合格,并提交统一格式的书面竞买申请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取得正式竞买资格。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申请书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全资)、成立时间等内容。否则,竞得后不得变更土地受让人。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01月08日至2020年01月31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镇江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186.84.211:8180/)(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01月13日 起至2020年02月13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2月13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186.84.211:8180);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9-6-1-1(J1904); 2、地块编号:2019-6-1-2(R1916); |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1、本期J1904地块为安置房项目用地,项目所建房屋(含住宅、商业、车库,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市相关政策文件规定需无偿移交的以外)须全部由相关单位代购或回购,安置房回购价为2984.18元/平方米。回购价(代购价)为不可调整价,竞买人报名时已认可本公告公布的回购价(代购价)已包括项目开发工程中的所有费用,同时已充分考虑并愿意承担相应的市场波动和政策变更风险。竞买人不得对回购价(代购价)测算的方法、内容、过程等提出异议,并以此提出调整回购价(代购价)的理由。 2、J1904地块、R1916地块为房地一并上市,建筑物保持现状不得拆除。其中:J1904地块为商住(安置房)用地,建筑物作价11549.4364万元;R1916地块为商业用地,建筑物作价33240.75万元。 3、建筑物价款不包含在土地价款中,地块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以上述价格收购地上建筑物。 4、在受让人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履行受让宗地交付手续;提前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可以提前交付土地并办理土地手续。受让人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
联系电话:0511-85022332
联 系 人:王先生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01月06日
2020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