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2月10日至2月20日挂牌出让城北路与东地路交叉口东北侧剩余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丽土告字〔2020〕04号
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20日,公开挂牌出让丽水市城北路与东地路交叉口东北侧(绕城东线和绕城北线转角西南侧)剩余地块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土地坐落:丽水市城北路与东地路交叉口东北侧(绕城东线和绕城北线转角西南侧)--详见示意图。
2、土地用途:公园与绿地。
3、出让年限:5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
地块 坐落 |
土地面积 (㎡) |
绿地面积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丽水市城北路与东地路交叉口东北侧(绕城东线和绕城北线转角西南侧) |
4424 |
不少于2800平方米 |
399 |
399 |
注:土地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挂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得人若在丽水市莲都区范围内无注册公司的,须在丽水市莲都区范围内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0年2月10日到2020年2月17日,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16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到2020年2月20日。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教育附加费、白蚁防治费、消防审核费、墙体材料改革专项费、散装水泥限袋费、物业管理公共部分维修资金、物业管理用房资金、营业用房资金和契税等。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地块的总地价款外按地块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另行征收,即:若该地块内有为政府配建或者政府回购的建筑面积或小区配套的社区用房、物业用房、学校、幼儿园、居家养老用房等,也一并在总地价外征收配套费。
(二)土地契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成交价款的3%由受让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三)该幅地块的成交价款即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价款(不含契税)。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否则视为违约,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四)供地条件为用地现状,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
(五)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六)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九、联系方式:
出让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578-2668080、2668127。
联系人:柯先生、叶女士。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