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3月17日至3月30日挂牌出让北二环东路南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金市土让告字[2020] 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位于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北二环东路南侧、迎宾大道东侧、流云路北侧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红线图)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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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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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二环东路南侧、迎宾大道东侧、流云路北侧 |
52896.97 |
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住宅用地(R21) |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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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15% |
详见规划条件书 |
住宅70年 商业商务40年 |
7200 |
11500 |
※本次公告中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受让人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或拟成立新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则必须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成立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并设有底价(即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取得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的,方能参与本地块网上挂牌出让活动。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并取得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
五、竞买申请时间。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 年 2 月 26 日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15时(节假日除外),登录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and.zjgtjy.cn/GTJY_ZJ/),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6 日15时(节假日除外),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
六、挂牌时间: 2020 年 3 月 17 日9时至 2020 年 3 月 30 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资格审核。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若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不足出让金总额20%的,则全部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土地出让金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定金在出让金的最后应缴纳部分缴清后方可转为出让金)。
(二)地块内商业部分自持比例不少于70%,且商业自持部分不可分割销售。住宅功能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占地块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40%(其中单身公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套数不大于200套),商业、商务功能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占地块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60%[其中商业建筑不小于70%、商务建筑不小于25%且不大于30%];住宅区域内零售商业功能(沿北二环东路、芙峰街一侧禁止设置)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且不大于6000平方米。地块内住宅部分需在商业建筑结顶后方可预售。
(三)地块出让红线范围内若涉及水、电、通讯等管线、人防等设施的,由受让业主自行向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施工,若涉及管线等设施搬迁的,由受让业主自行向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费用。本次地块以现状出让,地块出让面积及范围以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
(四)配套设施:地块内市政管线全部地埋,雨污采用分流制,正确接入周边道路市政管网,接口标高以实测为准。套型住宅区域内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按每300户设置1处且服务半径不大于100米的标准设置。商业、商务地块内至少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2处。地块内套型住宅区域内沿规划道路一侧配建公共厕所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环卫部门。配建开闭所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地块配建的移动通信基站与高层建筑、高杆灯、景观灯设施合建。地块内设置区域电站、人防物资库各1座,具体根据相关规范确定。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金华市区“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计划”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地块实施“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计划”内容,编制方案时应同步编制“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计划”设计专篇,与建筑设计方案一并报批。地块内住宅部分物业管理用房、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邮政快递智能配送点设施用房、体育设施等应集中配套建设,标准按《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五)地下空间开发:地下建筑功能:在满足配套设施的前提下可在地下集中设置商业功能,建筑面积不大于6000平方米,不计容积率, 地下空间使用权不单独办证;地下建筑退让:退离用地边线3米以上,且不小于地下建筑深度的0.7倍;地下一层层高不低于4.2米,地下二层、三层层高不低于3.9米;地下空间可预留与规划轨道交通站点衔接条件,并预留网约车、出租车的接送区域。
(六)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不含契税、城市配套费等有关税费,受让人须按规定另行交纳拍卖(或挂牌)成交总额3%的契税、城市配套费等有关税费。
(七)按照《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列》和《浙江省文物保护区域评估工作指引》文件的要求,该地块用地面积为5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划定勘察设计红线前,应当报请浙江省文物行政部门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八)按照《浙江省绿色建筑条列》和《金华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该地块建设项目应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九)按照《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17]93号)和《金华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该地块住宅项目应实施全装修,成品交付,住宅全装修标准按《浙江省住宅全装修设计技术导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标准《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33/T1132-2017)》执行。其他建设条件详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建设条件书》[2019]30号。
(十)防空地下室按居民住宅9%和其他民用建筑6%配建,战时功能为若干个二等人员掩蔽单元、1个人防物资库(不超2000平方米)和1个区域电站。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宾虹西路2666号北楼2632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363480
联系人:陈先生、邵先生
户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市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金华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铁岭头支行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