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2月18日拍卖出让宜秀区北部新城等2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庆自然资告字〔202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出让庆自然出字〔2020〕6、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叫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不少于50%商品住宅限定销售均价 |
不少于50%商品住宅最高销售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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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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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自然出字〔2020〕6号 |
位于宜秀区北部新城,南至宜秀大道北侧绿地,北至总铺路,西至云桂路 |
80528.34(120.8亩) |
住宅 |
<1.8 |
≤28% |
≥35% |
70 |
21800(180.46万元/亩) |
4360 |
5800元/㎡ |
6300元/㎡ |
庆自然出字〔2020〕 7号 |
位于迎江区,东至新河西路,西至棋盘山路、南至新河西三巷、北至菱湖南路 |
70281.8(105.42亩) |
住宅 |
- |
- |
- |
70 |
61570 |
12314 |
/ |
/ |
23827.82(35.74亩) |
教育 |
<0.8 |
≤30% |
≥35% |
50 |
/ |
/ |
备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均以安庆市国土资源规划整理中心实测为准,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1.庆自然出字〔2020〕6、7号地块要求:竞买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资质)。可联合竞买(不超过3家),联合竞买公司中须有一家公司满足以上要求。
2.禁止目前在安庆市城区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出让方式。
采取拍卖方式。
四、竞买约定。
1.庆自然出字〔2020〕6号地块竞得人开发建设的不少于50%商品住宅销售对象,仅限于持有房票的购房户(出让地块开发的商业用房销售对象不限)。竞得人不得高于限定销售均价和最高销售单价销售商品住宅。竞得人要公开房源信息,采取公平、公正方式销售,出现需求大于供给的,要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购买人。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3.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2月17日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府路10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安庆市财政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府路10号)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下午3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2020年2月17日下午5: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还必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2020年2月18日上午。拟定时点:
(1)庆自然出字〔2020〕6号地块:9:00-9:40;
(2)庆自然出字〔2020〕7号地块:10:00-10:40;
具体时点由拍卖主持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
2.拍卖活动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
3.在拍卖活动时,所有地块的竞买人须于拍卖时间前20分钟到达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候。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组织,依次进入拍卖活动现场。
七、特别说明
1.竞得人须在庆自然出字〔2020〕7号地块内配建24班小学一处。竣工验收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迎江区人民政府。
2.竞得人须无偿代建庆自然出字〔2020〕7号地块内区间道路,具体建设方案和要求见区间道路初步设计方案,竞得人可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投资建设。由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区间道路初步设计方案,办理上述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监管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迎江区人民政府。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叫价。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竞得人在庆自然出字〔2020〕7号地块内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须按安庆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参与房票安置。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九、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1.联系方式: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56-5328584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556-5991151
2.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财政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账 号:529,070,101,500,001,827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