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望江县1月7日拍卖出让华阳镇东环路西南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望自然资规告字〔2019〕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望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出让望自然出字〔2019〕-1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建筑控制高度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叫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m) |
||||||||
望自然出 字〔2019〕 -16号 |
华阳镇东环路西南侧、清廉路西北侧 |
54米 |
52539.86 (合78.81亩) |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
≤2.4 |
≤22% |
≥3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7000 (215.71万元/亩) |
8500 |
备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均以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实测为准,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凡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及个人,均可申请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者除外。
三、出让方式
望自然出字〔2019〕-16号地块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四、竞买约定
1.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时,须缴纳望自然出字〔2019〕-16号地块的竞买保证金。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3.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1月6日到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新区C区)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室确认,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新区C区)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采取拍卖方式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6日上午12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2020年1月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还必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2020年1月7日上午。拟定时点:
望自然出字〔2019〕-16号地块:9:00-9:40;
具体时点由拍卖主持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
2.拍卖活动地点: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政务新区C区)。
3.在拍卖活动时,所有地块的竞买人须于拍卖时间前20分钟到达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候。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组织,依次进入拍卖活动现场。
七、特别说明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土地出让采取聘任第三方拍卖公司拍卖。拍卖佣金由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本次出让不成交,拍卖佣金由出让方支付。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竞得人在望自然出字〔2019〕-16号地块内开发经营须在望江县缴纳相关税费。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九、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及银行账户
1.联系方式: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56-7174183
2. 联系人:梅占发
3.联系地址:华阳镇府前路
4.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望江东洲路支行
账 号:182702054165
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