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太和县1月23日至2月11日挂牌出让大新镇乐昌路东侧等3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太自然资用[2020]5号
经太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 地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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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TH[2019]-89 |
大新镇乐昌路东侧 张路口安置区西侧 |
2568.22m2 (合3.85亩) |
商住 用地 |
40/70 |
不大于2.5 不小于1.0 |
不大于22% |
不小于35% |
124 |
96 |
TH[2019]-90 |
颍南路北侧 颍南安置区东侧 |
3650.17m2 (合5.47亩) |
商住 用地 |
40/70 |
不大于2.75 不小于1.0 |
不大于22% |
不小于35% |
155 |
170 |
TH[2019]-92 |
创业路安置区南侧 创业路西侧 |
17654.89m2 (合26.48亩) |
商住 用地 |
40/70 |
不大于2.6 不小于1.0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5% |
153 |
811 |
TH[2019]-89号宗地商业面积不大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TH[2019]-90号宗地商业面积不大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
TH[2019]-92号宗地商业面积不大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此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太和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2月6日,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递交竞买申请书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2月6日17时(竞买保证金以拨入指定账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2月6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五、挂牌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
六、挂牌报价时间:2020年1月23日8时至2020年2月10日17时。挂牌会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下午15时,2020年2月11日上午8时至下午15时为挂牌“保护期”,“保护期”内出让人不再受理报价,竞买人须按时到挂牌会现场,出让人征询竞买人意见,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可取消其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4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
联系电话:0558—8631553
联 系 人:赵 兵 侯建宇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