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3月18日至3月27日挂牌出让银河一路以南等7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宿土挂告字[202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见下表)
2020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 |||||||||||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亩) | 规划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1 | 2019-1# | 西关街道:银河一路以南、磬云路绿线用地以东、规划支路以北、宿州市民政局用地以西。 | 56060.36(84.0905) | 二类居住、 商务 |
1.8≤R≤2.7 | ≤25% | ≥32% | 住宅 70 商业40 |
270 | 7000 | 二类居住地块中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商务地块中商业建筑规模不大于50%。 |
2 | 2019-26# | 西关街道:磬云路以东、胜利西路以北、规划支路以南、规划政新二路以西。 | 125357.20 (188.0358) | 二类居住 | 1.8≤R≤2.2 | ≤25% | ≥35% | 住宅70 商业40 |
245 | 10000 | 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
3 | 2019-32# | 北关街道:西昌北路以东、规划雪枫路以南、规划支路以北、安徽博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用地以西。 | 84105.79 (126.1587) | 二类居住 | 1.9≤R≤2.4 | ≤25% | ≥35% | 住宅70 商业40 |
232 | 6000 | 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
4 | 2019-33# | 北关街道:西昌北路以东、规划支路以南、规划公园绿地用地以北、安徽博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用地以西。 | 131500.41 (197.2506) | 二类居住 | 1.9≤R≤2.4 | ≤25% | ≥35% | 住宅70 商业40 |
235 | 9500 | 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
5 | 2019-37# | 三八街道:矿建街以西、中煤三建集团安徽安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用地以南、三八街道三里社区用地以东、安徽工程技术学校、中煤第七十二处工程有限公司用地以北。 | 36474.74(54.7121) | 二类居住 | 1.6≤R≤2.0 | ≤25% | ≥40% | 住宅 70 商业 40 |
300 | 8500 | 兼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 |
6 | 2017-514#-2 | 道东街道:道东大街以南、汴河路以北、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用地以东、宿州市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以西。 | 47928.95(71.8934) | 二类居住 | 1.0≤R≤3.0 | ≤25% | ≥35% | 住宅 70 商业 40 |
235 | 3500 | |
7 | 2020-308# | 宿马园区:子贡路以东、马鞍山大道以北、蒿沟乡蒿沟村用地以西、以南。 | 58491.54(87.7373) | 教育 | R≤1.2 | ≤20% | ≥35% | 50 | 35 | 700 |
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新建项目应按照海绵城市理念及有关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
房地产开发项目地块的竞买人需认真阅读出让文件中相应地块的《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产权管理、建设条件等相关要求,以意见书中所列的内容为准。
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2019-26#、2019-32#、2019-33#地块地块均为安置房项目,安置房建设的相关问题由市房管部门负责解释。
2017-514#-2地块出让方案中所列各项规划技术指标为2017-514#整体规划控制指标,2017-514#-2土地使用控制指标与2017-514#-1统筹考虑、统一核算。地上建筑物和附属物的处置问题及出让过程中的踏勘、答疑等问题均由埇桥区政府负责解释。
本次出让土地现状出让,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本次出让土地原为耕地的,依据宿政办发[2015]36号文规定:土地受让人应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意见剥离耕作层土壤,并运输至指定地点放置;运距小于5公里的,由土地受让人承担运输费用,运距大于5公里的,超出部分由市、县(区)政府按当地平均运输成本予以补助;土地受让人未剥离耕作层的,应按2000元/亩标准交纳耕作层剥离费用。
二、竞买人范围
本次挂牌活动,竞买人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挂牌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公告、挂牌时间、挂牌地点、报名时间
本次出让公告日期为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17日;挂牌时间自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7日16时止,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25日,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在2020年3月2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者在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本次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2020年3月27日16时挂牌截止时,同一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的,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举行现场竞价会,公开竞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http://zrzyghj.ahsz.gov.cn/)、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ggzyjy.cn/szfront/)进行查阅。
(三)出让人不集中组织意向竞买人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进行现场踏勘。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承诺及金融机构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
(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报名申请原则上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交电子文件为主。如遇特殊情况,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竞买人可及时关注和咨询相关事宜。
五、报名地点
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408室接受咨询,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接受竞买申请。
六、联系方式
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联系人:曹先生王女士
电话:(0557)3937538、18055782788、18155790712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井先生
电话:(0557)3030329、18955722935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