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8月7日招标出让江河汇综合体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杭政储出[2019]26-28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招标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
用地性质 |
出让地上可建建筑面积(㎡) |
土地出让年限(年) |
土地起始价(万元) |
杭政储出【2019】 26号 |
江干区(景芳三堡单元JG1205-06、09综合体地块),东至景芳三堡单元 JG1205-10、11、12地块、沿江大道,南至规划经三路,西至规划经三路,北至钱江路、规划运河东路。 |
59792 |
商业、娱乐康体、商务、住宅用地 |
371264.3 |
70、40 |
595286 |
杭政储出【2019】27号 |
江干区(景芳三堡单元JG1205-10、11、12综合体地块),东至沿江大道,南至景芳三堡单元JG1205-06、09地块,西至景芳三堡单元JG1205-06、09地块,北至规划运河东路。 |
54049 |
商业兼容商务、住宅用地 |
324294 |
70、40 |
560046 |
地下公共停车场用地 |
25000 (地下建筑面积) |
40 |
||||
杭政储出【2019】28号 |
江干区(景芳三堡单元JG1204-29、31地块),东至钱江新城生态公园、绿化,南至钱江新城生态公园,西至三新路,北至钱江路。 |
55263 |
商业、商务用地 |
126180.5 |
40 |
158609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投标。允许独立投标或联合投标,若联合投标,各方投资比例均须大于35%。同一名投标人对同一地块只能进行一次投标(含联合投标),自然人及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将被视为同一名投标人。
三、报名要求:杭政储出【2019】26号、27号地块组成汇东区块,杭政储出【2019】28号地块为汇西区块。投标人可分别或同时参加汇东区块、汇西区块报名,但汇东区块内两宗地块须同时报名,否则视作无效投标。
四、招标地点:招标报名、投标、开标地点设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咨询电话:0571-89711203、89711234)
五、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于2019年4月12日9:30至2019年4月16日17:00(工作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出让文件》。
六、缴纳投标保证金:请投标人于2019年5月7日17:00前缴纳第一期投标保证金,办理报名申请手续;并于2019年7月3日17:00前缴纳第二期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和缴款账户按《招标出让文件》要求,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七、投标时间:请投标人于2019年7月3日9:30至17:00(工作时间)办理投标资格确认手续;并于2019年7月4日9:30至11:45提交投标文件。
八、确定中标人:按《招标出让文件》规定确定中标人。
九、以上公告内容及具体情况以《招标出让文件》为准。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