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利辛县1月6日至1月16日挂牌出让孙集镇 栗寨孜村等6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利土储告字[2019]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经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政府批准,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起始价 增价幅度 (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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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GT[2019] 79 |
孙集镇 栗寨孜村 |
83.43 |
公用设施用地 |
≤0.1 |
≤75% |
≥25% |
30 |
825 |
825 10 |
|
GT[2019] 80 |
孙集镇 孙集社区 |
27.58 |
工业 |
≥1.2 |
≥40% |
≤15% |
50 |
266 |
266 10 |
|
GT[2019] 81 |
永兴镇 徐营村 |
39.82 |
工业 |
≥1.2 |
≥40% |
≤15% |
50 |
390 |
390 10 |
|
GT[2019] 82 |
青年路西侧 锦绣路北侧 |
1.03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1.0 |
|
|
40 |
65 |
65 10 |
|
GT[2019] 83 |
青年路西侧 向阳路南侧 |
2.09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1.0 |
|
|
40 |
140 |
140 10 |
|
GT[2019] 90 |
建设路东侧 复兴路北侧 |
1.95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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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130 |
130 10 |
|
[特别提示]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二、我局会同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0年1月6日12时根据申请报名情况确定GT[2019]82号、GT[2019]83号、GT[2019]90号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其余地块以挂牌方式出让。
三、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6日17时前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6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0年1月7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6日下午16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20年1月7日下午15时,拍卖地点定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我局安排专人陪同有意竞买者前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买人若为利辛县境外企业,竞得该地块后必须在利辛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由该子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一个月内与拍卖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四)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贾思才
联系电话:0558—8803252、13515686296
13505665678、13856703247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