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界首市4月1日拍卖出让泉阳大道东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界自然资公告字〔2020〕3号
经界首市人民政府批准,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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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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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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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
泉阳大道东侧、规划致平路北侧、界亳河南侧 |
33699.62(合50.5494亩) |
居住 |
配套商业40住宅70 |
不大于2.0 |
不大于 24% |
不小于 35% |
5000 |
138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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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亩 |
该宗地建筑高度以不大于36米为主,最高不超过60米,36米至60米之间的楼栋数不大于总楼栋数的20%,规划致平路沿线西侧应设置不大于地块总建筑面积5%的商业建筑。
其它详细指标按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用地函〔2020〕2号文件执行。
备注:1、本次宗地按拍卖方式供应,若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三家,直接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方式出让(当只有1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挂牌;当有2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现场竞价)。
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1、参与竞买单位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同时竞买单位在报名时需提供与西城街道签订的就地还原房屋安置协议。
2、该宗地其他要求:(1)北侧支路由受让人修建,无偿移交市政府,此条款由住建部门监管。(2)优先满足拆迁安置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1200平方米(不含地下),界首市人民政府西城街道办事处以4300元/平方米的综合价格回购用于安置化肥厂住户。安置房建设原则上须独立整栋,若整栋面积不足,在小区所在商品房中补齐。安置房建设标准与该小区建筑风格、色调一致,小区配套功能设施齐全。
回购款由界首市财政局拨付给界首市人民政府西城街道办事处,付款方式为:①受让人在房屋主体工程达到预售许可条件,并且在预售许可证办理后15个工作日内,由界首市人民政府西城街道办事处支付给受让人总购房款的 30%预付款;②界首市人民政府西城街道办事处在房屋主体验收合格后15日内,向受让人支付总购房款的50%预付款;③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入住条件、资料移交并交付房屋钥匙后1个月内,界首市人民政府西城街道办事处按房产测绘单位测绘核准的面积结算全部购房款的15%;④总购房款的5%为受让人的质保金,房屋交付使用两年后退还。此条款由界首市人民政府西城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落实,其他安置房建设具体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3、竞得单位竞得该宗地后,安置房建设与商品房按照“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交付,并不得分期建设”的原则实施建设,保证安置房与商品房具有相同建设质量相同配套品质,相同物业管理,相同建筑材料。此项由住建部门监管实施。
4、根据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界建函〔2018〕28号文件规定:建成住宅小区要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绿色建筑不低于一星级标准;其他具体要求以界建函【2018】2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30日,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30日,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3月31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0年4月1日15时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中,招拍挂主持人的佣金费用由宗地买受人支付(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开发企业参加竞买土地的资金来源须使用合规的自有资金,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四)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五)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界首境外公司或组织竞得本宗地使用权的,必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界首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行业资质的全资子公司,新公司不得改变竞价时的出资构成。具体详情见拍卖出让文件。
(七)竞得人必须在出让成交后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注册新公司需要延期的,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八)出让金缴纳方式: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不计息);如超期按违约处理。
(九)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十)竞得人除不可抗力外以任何理由逾期未履行上述要求的,市政府有权单方立即终止供地并没收合同定金。
(十一)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界首市人民路1号市政府院内东C一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
联 系 人:王丽 王珏
联系电话:0558-2851105
开户单位:界首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20000332016110300000018
九、详细情况及未尽事宜以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释为准。
注意事项: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指定银行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XX宗地竞买保证金
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