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3月30日至4月9日挂牌出让新川大道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20〕18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街道G-01-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街道G-01-a地块 |
宗地面积: |
29672.1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29672.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川大道、金梅路(规划) |
出让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餐饮用地40年 |
容积率: |
≥1.5且≤3.0 |
建筑密度(%): |
≤35% |
绿地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80米(住宅建筑高度≥40米)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
起始价: |
36500万元 |
保证金: |
73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0万元整及其整数倍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0年3月30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0年4月9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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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具体以财政部门核定为准)、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经规划部门核定单列建筑面积指标的结建地下空间的地价款和地下商品机动车库(位)的地价款另行收取; 2、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餐饮用地,地块具体指标与开发要求详见出让须知和规划条件通知书([2019]规划条件07017号)。 |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
出让人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人如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挂牌地块设定上限价格为54700万元。当地块挂牌价格未到上限价格时,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竞报政策性住(人才住房)房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200平方米或20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最高竞报面积为89000平方米。首个竞报最高政策性住房面积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政策性住房品质应不低于地块内商品住房品质,按幢集中布置(不足一幢的,按一幢楼内纵向集中布置),并按相关要求实施住宅全装修,全装修标准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政策性住房需按浙江省工程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和《温州市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及规划管理规定》(温市规〔2017〕83号)同时配建地下机动车位(配建的地下机动车位需集中布置)。建成后政策性住房(以套为单位)和相应的产权车位无偿移交给经开区管委会,具体建设、移交、资产收益等事项按照政策性住房配建相关规定执行。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9时00分至 2020年4月7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4月7日17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温州市民中心会展路1268号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0577-88926867 章先生
地块联系人:0577-88999906 高先生。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