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灵璧县1月16日拍卖出让罗河东路以南等4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灵自然资规告〔2019〕25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019-37(K34商住开发地块剩余用地)、2019-38(K34安置房项目剩余用地)、2019-39(北部开发区安置用地二期)、2019-40(北部开发区安置用地三期)、2019工业—19号地块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拍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9-37 |
K34商住开发地块剩余用地 |
罗河东路以南,平山路西侧 |
16.338 |
商业住宅 |
≤2.6 |
≤23% |
≥32%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00 |
3267 |
2019-38 |
K34安置房项目剩余用地 |
平山路以西,罗河东路南侧 |
11.6565 |
商业住宅 |
≤2.6 |
≤25% |
≥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23 |
1433 |
2019-39 |
北部开发区安置用地二期 |
白马山路西侧、乌江路北侧 |
67.539 |
住宅 |
≤2.0 |
≤22% |
≥40% |
70年 |
90 |
6078 |
2019-40 |
北部开发区安置用地三期 |
白马山路西侧、渭河路南侧 |
66.333 |
住宅 |
≤2.0 |
≤22% |
≥40% |
70年 |
90 |
5969 |
2019工业-19 |
温氏年产17万吨饲料厂项目用地 |
S201东侧、嫩江路北侧 |
58.575 |
工业 |
≥1.0 |
≥40% |
≤15% |
50年 |
5.6 |
328.02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2019-37(K34商住开发地块剩余用地)、2019-38(K34安置房项目剩余用地)、2019-39(北部开发区安置用地二期)、2019-40(北部开发区安置用地三期)4宗地申请竞买人应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并且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019-39(北部开发区安置用地二期)、2019-40(北部开发区安置用地三期)两宗地整体规划设计,整体开发。在竞买申请时要求竞买人必须同时申请竞买北部开发区安置用地二期、三期两宗地,报价时统一增价幅度、同时报价,否则不予报名或不予受理报价。
3.2019-38(K34安置房项目剩余用地)、2019-39(北部开发区安置用地二期)、2019-40(北部开发区安置用地三期)3宗地均为县政府安置房项目用地,竞买人竞得后必须按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成交价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仅为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4日(含节假日)到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17时(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0年1月14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大厅,本次出让地块拍卖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15时。
六、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张先生:0557-6081512、13955799559
孙先生:18096462727
李女士:0557-6155260
户 名: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灵璧支行
帐号:18871131319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灵璧灵城分理处
帐号:1222020104000336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灵璧支行
账号:1312050029300152979
开户行:安徽宿州淮海村镇银行灵璧支行
账号:2000061115101030001322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灵璧支行
账号:34050172720800000365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