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余姚市4月7日至4月17日挂牌出让中意宁波生态园等7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余国土告字[2020]3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中意宁波生态园海萍路东侧、兴居路南侧地块等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概况、规划条件、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坐落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行业名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挂牌 起始价 |
保证金 (万元) |
|
总价 (万元) |
单价(万元/亩) |
||||||||||
2020-7 |
中意宁波生态园海萍路东侧、兴居路南侧地块 |
中意宁波生态园 |
35048 |
商住 |
>1.0,≤2.0 |
≤25 |
≥30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11303 |
215 |
2261 |
2020-8 |
陆埠镇镇南路北侧、国土所南侧地块
|
陆埠镇兰溪村、江南村 |
7379 |
商住 |
>1.0,≤1.5 |
≤35 |
≥28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1882 |
170 |
400 |
2020-9 |
陆埠镇东港区码头地块 |
陆埠镇江南村 |
90976 |
港口码头 用地 |
0.01-0.3 |
≤10 |
≥5 |
50 |
5732 |
42 |
1147 |
2020-10 |
梁弄镇梁弄公交首末站东侧地块 |
梁弄镇东溪村 |
18674 |
其他商服(养老机构用地) |
>1.0,≤1.2 |
≤30 |
≥35 |
40 |
1597 |
57 |
700 |
2020-11 |
梁弄镇横坎头村浙东抗日根据地旧址南侧地块 |
梁弄镇横坎头村 |
9000 |
其他商服用地-其他非养老机构(民营培训机构) |
0.6-1.0 |
≤45 |
≥30 |
40 |
527 |
39 |
106 |
注: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及其他附件;
2.2020-7号地块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
3.2020-8号地块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
4.2020-7号地块(1)需带建地块东侧、南侧防护绿地7294平方米,建设标准不低于300元/平方米;需带建地块北侧道路12474平方米,长度568米,宽度16米,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建设费为1240.9万元;道路、绿化带建费1459.72万元已在出让起始价中扣除;(2)需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人才安居专用房(含对应比例的停车库或停车位),成本已在土地评估价中考虑,人才安居专用房房源选定由竞得人与中意宁波生态园管委会或管委会指定的下属国有公司按公平原则先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采取随机摇号方式选定;(3)带建、配建项目需与出让地块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中意宁波生态园管委会或管委会指定的下属国有公司(其中,道路建设需在8月15日前做到塘渣填铺、路面平整,达到通车要求);(4)带建道路、绿地土地以划拨方式供给中意宁波生态园管委会指定的下属国有公司,供地规费由管委会承担。
5.2020-9号地块建设和运营应按相关规定取得对应许可条件,不得分割转让、分割登记。
6.2020-10号地块、2020-11号地块竞得人取得土地后不得转换和改变用途,不得分割转让(转租)。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坐落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行业名称 |
容积率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土地产出率(万元/亩)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挂牌 起始价 |
保证金 (万元) |
|
总价 (万元) |
单价(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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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
宁波邦首电器公司东侧、杭甬高速公路以北地块 |
兰江街道 夏巷村 |
7820 |
工业/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家用美容、保健护理电器具制造) |
1.2-1.8 |
≥450 |
≥50 |
≥5.7 |
≥9997 |
≥1200 |
50 |
646 |
55 |
323 |
2020-13 |
竹山村余姚市金丘电器有限公司南侧地块 |
梨洲街道 竹山村 |
3358 |
工业/金属工具制造 |
1.1-1.5 |
≥353 |
≥16 |
≥5.0 |
≥689 |
≥520 |
50 |
369 |
73.1 |
74 |
注: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
2.地块竞得人需与所在地政府签订《余姚市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建设协议》;
3.2020-13号地块带建筑物公开出让,竞得人在缴纳出让金同时向梨洲街道办事处缴纳回购款31.6564万元。
4.根据余政办发[2011]134号文件精神,竞得人须在缴纳出让金同时缴纳土地成交款10%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担保、保险公司保函等形式)根据余土资发[2018]60号文件,竞得企业分类综合评价A、B类企业的履约保证金可按照土地成交款5%缴纳;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及有关人员(有关人员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非本地企业法人在竞得后必须在余姚市注册企业法人。
三、竞得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的须达到或超过底价)。
四、挂牌方式:本次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
服务电话:400-0878-1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五、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报名时间: 2020年4月7日9:00至2020年4月17日10:00;
报价时间: 2020年4月7日9:00至2020年4月17日14:00;
地块挂牌报名、报价、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和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六、信息发布:本出让公告将发布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和微博、余姚日报、余姚市信息公开平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及时补充公告并以最新公告为准。
七、有关其他事宜详见须知、成交确认书等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余姚市南兰江西路288号)
联系电话: 62705134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