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4月15日拍卖出让太湖湾单元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湖新区自然资规告字(2020)6号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湖新区2020-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
出让 面积 (㎡)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 始 价 (万元) |
竞 买保 证 金 (万元) |
履 行 合同 的定 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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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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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新区2020-13号 |
太湖湾单元TH-08-02-05号地块(位于太湖湾单元的CBD 片区,东侧为规划道路,南侧为银山二路,西侧为规划河道,北侧为银山一路。) |
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商务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商业40年 |
29337 |
5.5-5.85 |
不大于 45 |
不小于 15 |
10120 |
4846 |
成交价的20% |
太湖湾单元TH-08-02-06号地块(位于太湖湾单元的CBD 片区,东侧为代征道路,西侧为规划道路,南侧为银山二路,北侧为银山一路。) |
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旅馆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商务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商业40年 |
27560 |
5-5.50 |
不大于55 |
不小于12 |
8940 |
成交价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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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湾单元TH-08-02-07号地块(位于太湖湾单元的CBD 片区,东侧为迎宾大道,南侧为银山二路,西侧为代征道路,北侧为银山一路。) |
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商务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商业40年 |
15512 |
5-5.65 |
不大于55 |
不小于12 |
5170 |
成交价的20% |
地块编号为湖新区2020-13号涉及三宗土地,分别为太湖湾单元TH-08-02-05号地块、太湖湾单元TH-08-02-06号地块、太湖湾单元TH-08-02-07号地块,这三宗土地作为一个标的出让。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单独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缴纳。
二、申请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须使用IE7.0、8.0、9.0及10(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7日上午10:00至2020年4月14日下午15:3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4月14日下午15:30。
拍卖时间:2020年4月15日上午10:00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六、地块有关要求
1.以上地块带方案出让。
2.建设应符合《湖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导则》要求及海绵城市有关规定。建筑应不低于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
3.应采用钢结构或钢-混组合结构建造方式。
4.湖新区2020-13号地块均应依据省、市人防实施有关要求,地上建筑面积的7%修建甲类核6常6级二等人员掩蔽工程,防空地下室应统筹设计,互联互通。
5.湖新区2020-13号三宗土地经营用途物业最小分割销售单元计容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其中,太湖湾单元TH-08-02-06号地块公寓式酒店最小分割销售单元计容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
6.太湖湾单元TH-08-02-05号、太湖湾单元TH-08-02-07号地块商业、商务建筑不得设置公寓式酒店及公寓式办公类用房。太湖湾单元TH-08-02-06号地块不得设置公寓式办公类用房。
7.太湖湾单元TH-08-02-06号地块、太湖湾单元TH-08-02-07号地块代征道路由土地受让人代建。代征道路地下空间可利用为公共停车和交通疏散等用途,地下公共车位可计入地块停车位指标。
8.湖新区2020-13号三宗地块均应配建一类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环卫部门。
9.受让人取得土地后需无条件配合政府5G通讯建设。
七、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1.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曹女士0572-2121019
2.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 潘先生0572-2583967
3.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18932430170
4.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