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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无为县4月29日至5月8日挂牌出让无城镇芜湖路与新力大道交叉口西南侧等3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0-04-08

关键字:无自规告字〔2020〕3号

 无自规告字〔2020〕3号

经无为市人民政府批准,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供地

类型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价

保证金

增价

幅度

2020-1

无城镇芜湖路与新力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48134

净地

商业、住宅用地

≤1.8且>1.0

≤22%

≥35%

16300

3300

100

2020-2

无城镇无城路与幸福北路交叉口东北侧

22049

净地

商业、住宅用地

≤1.6且>1.0

≤25%

≥35%

9200

1900

50

2020-3

福渡镇站前路与方桥路交叉口西北侧

62826

净地

商业、住宅用地

≤2.0且>1.0

≤25%

≥35%

13200

2700

100

 

规划设计指标要求详见各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70年,其他用地50年。地块规划设计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7日,到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5月7日,到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5月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大厅。各地块挂牌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8时至2020年5月8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挂牌地块实行有保底价挂牌出让,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有关规费及税收按规定另行交纳。

(四)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定金,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金。成交后30日内受让人首付出让价款不低于70%,余款成交后一年内缴清。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2020-1号地块建筑高度:27米<H<80米(住宅),地块商业用房面积不大于总计容面积的3%,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布局。

1、商业用房应与住宅分开建设,且不得低于两层,沿新力大道一侧不得布置商业用房。

2、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临新力大道一侧不得开设任何形式出入口。

3、临花园路与芜湖路交叉口无偿代建一座9个班规模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3300㎡,用地面积不小于6000㎡),建成后无偿移交市教育局。代建幼儿园应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进行规划设计,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含二次设计)需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建筑及运动场、围墙、大门、道路、给水、排水、强电、弱电、燃气、消防、景观绿化等所有配套设施,幼儿园建设要求及室内外装饰装修标准等级不低于“无为市无城幼儿园教育集团城南分园”(实验小学城南校区边),同时完成水、电、气开户接入。

4、竞得人按照《无为县代建道路管理办法(试行)》(无城管﹝2019﹞119号)文件精神同步无偿设计、代建花园路(芜湖路至高沟路段)。

5、受让人建设限价住宅房574套,建筑面积61380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平均价不得高于5000元/m2,单套商品住房不得高于5400元/m2,限价房只供棚改居民持房票选购,不得对外预售、预订。限价房交付时间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28个月内全部建成交付,逾期受让人按2.0万元/日支付违约金。

6、受让人应按照市征收办和无城镇政府提供的棚改限价房配建规模、户型、套数等要求或标准,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限价房位置、楼号、层数、户型面积、套数等指标,限价房应相对集中,限价房在施工质量、外立面、室外绿化景观等方面的建设标准应与销售房相一致,规划设计方案需经市征收办和无城镇政府签字同意后方可履行报批程序。

配建棚改限价房面积61380平方米,具体套型和面积如下:

①、大套(约130 ㎡):36套,小计约4680㎡;

②、中套(约120 ㎡):184套,小计约22080㎡;

③、中小套(约105 ㎡):210套,小计约22050㎡;

④、小套(约90 ㎡):118套,小计约10620㎡;

⑤、特小套(约75㎡及以下户型):26套,小计约1950㎡。

(六)2020-2号地块建筑高度:27米≤H≤60米(住宅),商业用房计容面积不小于总计容面积的5%,且不大于总计容面积的10%,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布局:

1、商业、住宅应分开建设,且商业用房不得低于两层;商业用房不得临东侧(渡江北路一侧)、北侧(相邻用地一侧)布置。

2、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临无城路一侧仅可开设一处出入口,且宽度不大于15米。

3、结合商业用房临路无偿代建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80㎡的水冲式公厕,有独立出入口且24小时开放,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城管局。

(七)2020-3号地块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商业用房面积不大于总计容面积的3%(含菜市场),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布局:

1、商业用房应与住宅分开建设(特殊户型回购房除外),不得低于两层;临北侧(福北路一侧)、东侧(站前路一侧)不得布置商业用房。

2、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临站前路、福北路一侧不得开设任何形式出入口。

3、结合商业用房临路无偿代建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80㎡的水冲式公厕,有独立出入口且24小时开放,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城管局。

4、临福中路与方桥路交叉口无偿代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占地面积不小于2500㎡,且有独立出入口的菜市场,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发改委(商务局)。

5、竞得人按照《无为县代建道路管理办法(试行)》(无城管﹝2019﹞119号)文件精神同步无偿设计、代建方桥路(站前路至福中路段)。

6、市政府回购安置住宅房26900平方米, 回购价为3800元/平方米。余下住宅房全部为限价住宅房,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平均价不得高于4400元/m2,单套商品住房不得高于4800元/m2,限价房仅供福渡镇棚改居民持房票选购,不得对外预售、预订。

7、回购安置住宅房26900平方米户型要求为:①110平方米户型174套;②135平方米户型50套;③临方桥路布置一栋一、二层共计不小于1010㎡的住宅楼(其中一层不小于510㎡),且有独立的出入口。

8、限价房和回购安置房交付时间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28个月内全部建成交付,逾期受让人按2.0万元/日支付违约金。

9、受让人应按照市征收办和福渡镇政府提供的限价住宅房和回购安置住宅房配建规模、户型、套数等要求或标准,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限价住宅房和回购安置住宅房位置、楼号、层数、户型面积、套数等指标,限价住宅房和回购安置住宅房在施工质量、外立面、室外绿化景观等方面的建设标准应与市场销售商品房相一致,规划设计方案需经市征收办和福渡镇政府签字同意后方可履行报批程序。

10、安置房回购付款方式:基础±0以上,且质检验收合格支付回购价的20%;主体封顶且质检验收合格支付回购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支付回购价的40%。

(八)临路建筑沿街面宽度不大于该段总长度的2/3(该段总长度是指沿路最小建筑控制线总长度)。

(九)地块内建筑风格应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建筑风格宜采用现代建筑风格,注重沿主干道路及交叉口景观设计效果。

(十)住宅建筑底层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院落。

(十一)临路围墙应为通透式,且围墙退让用地界线的空间由开发企业做好绿化,并做好日常养护。若后期相邻市政道路建设在交叉口附近增加拓展段或交通渠化设施时,地块围墙建设时需作相应退让。

(十二)竞得人按照《无为县代建道路管理办法(试行)》(无城管﹝2020﹞119号)文件精神同步无偿设计、代建道路:①该路由竞得人按相关标准设计施工图并经市住建局审查确认方可报批;②代建项目包括地上地下市政管线和绿化、照明等配套设施;③市政处为代建道路的项目载体单位,相关规划建设许可手续由竞得人办理,市政处协助并与竞得人签订道路代建协议(合同),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不得动工建设;④代建道路与商品房开发项目同步竣工验收;⑤该代建项目经质检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市城管、住建、交警等相关部门。

(十三)按相关规范和政府文件要求配建相应规模的物业管理用房、人防设施、安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垃圾收集转运场地、智能信报箱等。

(十四)地块均为净地出让,现状交地。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上架空线和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迁移,施工进出场通道和施工用电、用水及施工污水排放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政府负责协调,有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无为市无城镇二坝路9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院内3号楼)

联系电话:0553-2532780、18855363899、18325393753

联系人:谢  勇、陈  伟

开户名:无为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

徽商银行芜湖无为支行   账户:1102401021000002752

建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34001777208050516860

    中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185702608341

无为徽银村镇银行          账户:7010112010100250332

    无为县农行营业部          账户:12-154001040015986

   无为农村商业银行    账户:20000108899810300000018

无为县邮政储蓄银行         账户:100485573910016666

交通银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342006023018010000755

芜湖扬子银行无为支行   账户:20000303176710300000026

无为工行凤河路分理处        账户:1315070409024937157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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