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临泉县5月10日至5月20日挂牌出让浮翠路南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临自然资公告〔2020〕05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方式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幅 万元/亩 |
1 |
LQ〔 2020〕-04号 |
浮翠路南侧、港口路东侧、御园路北侧、锦绣路西侧 |
44545.7平方米(约合66.82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 |
挂牌 |
不大于2.0 |
不大于25% |
不小于4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260 |
15000 |
2 |
2 |
LQ〔 2020〕- G02号 |
临鲖路北侧、姜尚大道东侧、高新路南侧、范兴集路西侧 |
81748.74平方米(合122.62亩) |
工业用地 |
挂牌 |
不小于1.2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年 |
8.5 |
625 |
0.2 |
3 |
LQ〔 2020〕- G03号 |
北园路北侧、范兴集路东侧、高新路南侧、兴园路西侧 |
25559.7平方米(合38.34亩) |
工业用地 |
挂牌 |
不小于1.2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年 |
8.5 |
200 |
0.2 |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 2020〕-04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①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实缴)且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的国内公司法人。②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格预审证明。
2、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得人须在该宗地上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社区服务用房267.3平方米],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此条由城南街道负责监管)。
4、竞买人报名时,需先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方可纳入缴纳竞买保证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格预审确认函和竞买人保证金进账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予以报名。
5、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6、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7、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前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9、竞得人须对本宗地上所建房屋做好夜景亮化,夜景亮化方案须经规划部门审核通过;本宗地所有开挖土方除竞得人在本宗地工程使用外,其余土方全部无偿运送到政府指定区域使用。
LQ〔 2020〕- G02号宗地资格要求:
1、国内公司法人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经开区管委会审核确认函。
4、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5、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否则顶额处罚,并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竣工。
6、竞得人竞得该宗土地后,须按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政府有权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7、投资强度约定。每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年(建成试产6个月后计算)。低于20万元的,差额部分由竞得方在下一年度的第一季度现金补齐。
8、同意竞得人在宗地内布点建设混凝土搅拌场所,年产量不得超过50万方,在未取得混凝土资质证书前仅供竞得人产品加工和项目建设使用,不得市场销售,竞得人如有对外销售行为的,安徽临泉经济开发区(临泉庐阳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有权对乙方处以相应的处罚,并责令整改到位。如增加产量,须由竞得人提出申请,安徽临泉经济开发区(临泉庐阳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同意签批后方可扩产量。
9、对闲置土地约定。在竣工约定期限内按建筑面积计算,须达到三分之一,按投资总额计算,须达到25﹪,否则即为土地闲置。
10、对竣工期限的界定。自约定竣工期限起一年内,规划的建设项目应全部开工并在开工建设12个月内竣工,对未开工部分的项目用地,按每延期一日,收取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自约定竣工期限起两年内仍未开工的,无偿收回未开工部分的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11、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12、按经开区(临庐产业园)要求,与受让人在签订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如下内容:受让人在该宗地开发建设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经开区(临庐产业园)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受让人)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分公司或子公司为发包人(受让人)提供建筑服务,并由分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与发包人(受让人)结算工程款,并保证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税收缴入县金库。
LQ〔 2020〕- G03号宗地资格要求:
1、国内公司法人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经开区管委会审核确认函。
4、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5、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否则顶额处罚,并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竣工。
6、竞得人竞得该宗土地后,须按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园区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政府有权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7、投资强度约定。每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年(建成试产6个月后计算)。低于20万元的,差额部分由竞得方在下一年度的第一季度现金补齐。
8、同意竞得人在宗地内布点建设混凝土搅拌场所,年产量不得超过50万方,在未取得混凝土资质证书前仅供竞得人产品加工和项目建设使用,不得市场销售,竞得人如有对外销售行为的,安徽临泉经济开发区(临泉庐阳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有权对乙方处以相应的处罚,并责令整改到位。如增加产量,须由竞得人提出申请,安徽临泉经济开发区(临泉庐阳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同意签批后方可扩产量。
9、对闲置土地约定。在竣工约定期限内按建筑面积计算,须达到三分之一,按投资总额计算,须达到25﹪,否则即为土地闲置。
10、对竣工期限的界定。自约定竣工期限起一年内,规划的建设项目应全部开工并在开工建设12个月内竣工,对未开工部分的项目用地,按每延期一日,收取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自约定竣工期限起两年内仍未开工的,无偿收回未开工部分的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11、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12、按经开区(临庐产业园)要求,与受让人在签订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如下内容:受让人在该宗地开发建设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经开区(临庐产业园)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受让人)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分公司或子公司为发包人(受让人)提供建筑服务,并由分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与发包人(受让人)结算工程款,并保证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税收缴入县金库。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 2020〕-04号、LQ〔 2020〕- G02号、LQ〔 2020〕- G0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14日8时至2020年5月18日16时前,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
2、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取得经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确认的竞买资格证书;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20年5月10日8时至2020年5月20日16时止。2020年5月20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杨传军 耿伟 电话:0558-6536701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王园园 电话:0558-5398230 监督电话:0558-5398271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分行临泉支行 账号:34001711208059067899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