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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濉溪县7月9日至7月22日挂牌出让南坪镇街西村用地北等2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0-06-19

关键字:濉自然资告字[2020]015号

濉自然资告字[2020]015号    2020/6/19

    经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濉自然挂(2020)42号

宗地总面积:

3709.2平方米

宗地坐落:

濉溪县南坪镇街西村用地北、009县道南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公用设施用地

3709.20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155万元

加价幅度:

2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0年07月09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22日09时00分

 

 

宗地编号:

濉自然挂(2020)45号

宗地总面积:

 27983.41平方米

宗地坐落:

濉溪县五沟镇孟集村用地北、淮六路东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5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服用地

27983.41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853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1705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0年07月09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22日09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书;2、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7、竞买保证金(银行汇票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8、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9、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年06月19日 至 2020年07月20日 到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0年07月09日 至 2020年07月20日 到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20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0年07月21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2020年07月09日08时00分 至 2020年07月22日09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土地挂牌成交后,由宗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负责按期交付出让的土地,协调解决土地交付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并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
     (三)本次出让地块,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濉自然挂(2020)45号地块,为未批先占违法用地,根据濉国土监五字[2013]11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300平方米)及其他设施,现已移交县财政局,经评估机构评估该地面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资产共计价值13.5万元。本次出让竞得人竞得该宗地后,需依据《关于依法没收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移交协议书》向县财政局规定的财政专户另行支付没收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资产计价13.5万元后,方可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六)本次出让宗地设有保留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七)本宗地详细规划及其他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建投集团10楼)
    联 系 人:郑万清 刘培
    联系电话:0561-7508088
    开户单位:濉溪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濉溪农商银行濉溪支行、徽商银行濉溪支行
    银行帐号:20000178430210300000018、1331701021000040787

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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