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8月21日拍卖出让东部新城核心区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甬土告〔2020〕01056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名称 |
坐落 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起始总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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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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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储出2020- 093号 |
东部新城核心区 以东片区C3-1#地块
|
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宁东路以南,湖滨路以东,莲湖路以北,芳草路以西 |
城镇住宅及其配套设施用地 |
58803 |
336353.16 |
67300 |
1.0<R≤2.2 |
≥30 |
≤25 |
≤70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具体竞买资格及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拍卖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拍卖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一)拍卖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1日9:00至2020年8月20日16:00;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0年8月20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
(三)拍卖开始时间:
2020年8月21日10:00。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在确定出让起始价的同时设定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入在上限价格的基础上竞报人才安居专用房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事宜
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交易机构联系人:励老师、向老师
咨询电话:0574-89187763、89284903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