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安徽省亳州市8月27日至9月7日挂牌出让神农大道东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0-08-07

关键字:亳国土告字(2020)11号

 亳国土告字(2020)11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2、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幅

(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2020-68

神农大道东、草果路南

98375.6(147.563)

商住(商业10%)

≤2.2

≤25

商业40 住宅70

19040

9520

200

2020-69

合欢路北、和圣路东、亳城路西

21084.4

(31.63)

工业

≥1.2

≥40%

50

355

178

5

2020-70

合欢路南、茴香路北、崇文路东

53333.3(80)

工业

≥1.2

≥40%

50

896

450

5

2020-71

合欢路北、和圣路东、亳城路西

33333.3(50)

工业

≥1.2

≥40%

50

560

280

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0年8月 26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2020-68号地块的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其余地块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26日,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26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8月26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20年9月3日17时。

六、挂牌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7日上午10时止,拍卖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上午10时,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对2020-68号地块竞买人的要求:1.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并书面承诺后期承担施工总承包任务的施工企业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土地成交后6个月内付清。3.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个月内先行全面开工建设基础工程,30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交付使用。4.本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5.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与亳州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工程监督管理协议,包括回购款预付、房屋质量监管、工程进度验收等事项。6.以上条款由亳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管。

(二)2020-68号地块竞得人在地块内应配建不少于18个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86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5796平方米,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皖教基〔2014〕13号)规定的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并按照《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小区新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移交标准的函》(教秘〔2018〕449号)规定的标准完成装修和监控等工程。幼儿园工程和装修等竣工完成后,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符合条件后,由开发企业将配建幼儿园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办理转移登记,转移后按划拨用地管理。

(三)2020-68号地块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规划设计、建设等按商品房开发建设标准执行。宗地上所有房屋和配套设施不得对外销售,地上住宅由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以4300元/平方米回购,地上商业以7600元/平方米回购,地下室(半地下室除外)由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以1500元/平方米回购,其他配套设施用房均需无偿移交给亳州高新区管委会。竞得人须配合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办理安置户的产权登记,登记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2020-68号地块回购付款方式。在竞得人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后,亳州高新开发区管委会支付至总回购款的15%;在全部房屋主体(含地下室)出正负零后支付至总回购款的30%;在全部房屋主体结构完成地上10层以后支付至总回购款的45%;在全部房屋主体结构完成20层以后支付至总回购款的60%;在全部房屋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至总回购款的70%;地下室(含地下室配套,如给排水、电力设施、标志、标牌等)、菜市场、公厕、垃圾站、幼儿园及宗地内所有项目整体配套工程(主要是给水、雨污水、燃气、区内道路、绿化、广场铺装、景观小品、路灯和规划设计条件中的配建设施等)完成后支付至总回购款的80%;综合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后支付至总回购款的90%;房屋整体交付使用且余下房产一次性移交给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后支付至总回购款的97%;质量缺陷期后支付至总回购款的100%;每一笔回购款的15%打入农民工工资专户。

(五)2020-68号地块其他建设及装修标准详见出让文件。

(六)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2020-68号地块竞得人应于10个工作日内、其余地块竞得人于3个月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帐号:179706877270

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23608041030000001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4001888608050596374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275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8月7日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