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9月30日拍卖出让闽江大道以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衢市告字[2020]16号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0年9月30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衢州智慧新城1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用 地 名 称 |
土 地 位 置 |
地块面积(平方米) |
土 地 用 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按规划净用地面积为计算基数) |
使用年期 |
建设时间(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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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筑高度(米)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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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市智(2020)08号 |
衢州高铁新城智慧产业园(五期)项目ZH05-2地块 |
闽江大道以南,锦西大道以西,智慧产业园(四期)项目东北侧 |
119397 |
服务设施用地(教育用地)、城市道路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1.0 <容积率≤ 1.36 |
≤36% |
11939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62369平方米 |
≤55米 |
≥30% |
50年、70年、40年 |
3 |
101200 |
50600 |
注:规划指标详见出让地块的《衢州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衢资规条字(智慧)[2020]13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州智慧新城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受让人在衢州智慧新城已注册的不需成立新公司)。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20年9月30日上午12时整前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9月30日上午12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出让地块拍卖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下午14时(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 4 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 4 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总用地面积119397平方米,规划净用地面积98188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21209平方米。其中规划净用地包含:ZH05-2-1地块用地面积10087平方米,ZH05-2-2地块用地面积65461平方米,ZH05-2-3地块用地面积22640平方米。
2. 出让ZH05-2地块出售的商品房限房价竞地价意见,商品房销售均价不超22000元、最高价不超23500元(均为毛坯价);全装修标准1500元/平方米;储藏室等附属用房最高销售成交单价不超4500元(套内面积);地下车位最高销售成交单价不超15万元/个。
3. ZH05-2-1地块建设12个班级的幼儿园,由受让人建设和装修,建成后由受让人负责组织运营。
4.ZH05-2-2地块内社区服务中心按照标准要求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含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房),其中24小时对外开放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要求内设电梯并设有单独出入口,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其位置和面积,由受让方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5. 出让地块的ZH05-2-2住宅地块全部用于建造人才公寓,人才公寓要求精装修交付,套数不少于1000套。人才公寓销售原则上根据市人才引进政策执行,重点满足智慧产业园内高端人才需求。
6. ZH05-2-2地块内的人才公寓自领取预售证后一年之内,可作为商品住宅对外公开销售不超过300套;人才公寓可销售不少于600套、人才公寓可出租不少于100套。自领取预售证后1年后至2年之内,对外公开销售商品住宅不超过600套;人才公寓可销售不少于350套、人才公寓可出租不少于50套。自领取预售证后2年后,按市人才政策仍未销售、未出租的人才公寓,可作为商品住宅对外公开销售。人才公寓销售的商品住宅,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签订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未出售的人才公寓可按市人才政策进行出租,租期原则不得超过两年。
7. ZH05-2-3地块建成后须自持5年,自办理不动产权证之日起计算。
8. ZH05-2-4地块城市道路建设完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9. 出让地块北侧ZH05-1地块,建设66个教学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小学部36个班,初中部30个班,采用全装修交付,总投资不少于3.3亿元(不含地价),由受让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0. 出让地块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11.出让地块受让人按照《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的有
关要求,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标准开发建设。
12. 出让地块住宅建筑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低层建筑除外), 装配率不低于 35%。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西区九华北大道333号衢州智慧新城管委会310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西区九华北大道333号衢州智慧新城管委会310室。
联系电话: 0570-3393729
联系人: 赵女士 陈女士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和衢州市政府网站市资源规划局栏目http://www.qz.gov.cn/col/col1528862/index.html查询。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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