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临泉县9月30日至10月19日挂牌出让长官镇蕴华路西侧等3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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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自然资公告〔2020〕18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2020〕-30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①竞买人须为国内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②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长官镇政府资格预审证明。 2、竞得人宗地内建筑物自建成之日起自持面积100%,自持面积建成后5年内不得销售。 3、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4、建设工期12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竣工。 5、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6、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LQ〔2020〕-48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①竞买人须为国内公司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②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资格预审证明。 2、竞得人须代建约5500平方米工会办公及活动场所,规划设计方案需经县工会签字盖章确认,由县工会按1800元/平方米回购。竞得人须按工会回购的建筑面积车位比例为工会无偿提供停车位,并配合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好房屋不动产权证,办证产生的税收按法律规定各自支付。回购的房屋由竞得人负责装修并运营,竞得人要保证县工会对外的正常服务内容,并在政府举办相关活动赛事时无偿提供场所及相关服务(服务内容由县工会与竞得人另行签订)。 3、回购款支付方式:回购房屋建设到正负零时政府支付给竞得人总回购价款的20%,建设达到总层数的一半时政府支付给竞得人总回购价款的30%,主体封顶政府支付给竞得人总回购价款的30%,产权办理完毕,按照实际房屋面积,政府将剩余价款支付给竞得人。 4、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5、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6、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7、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LQ〔2020〕-51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①竞买人须为国内公司法人。②宗地范围内有现状6层楼一栋,面积13880.35平方米,竞买人竞买土地的同时出资3190万元购买,钱款在报名时转到县财政局账户。③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临泉县田桥街道资格审核确认函。 2、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得人须在该宗地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其中,社区服务用房不少于420平方米,需设置在二层(含二层)以下,一层不少于21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此条由田桥街道负责监管)。 4、竞买人报名时,需先到临泉县田桥街道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方可纳入缴纳竞买保证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田桥街道资格预审确认函和竞买人保证金进账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予以报名。 5、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6、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此条由田桥街道负责监管)。 7、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9、竞得人须对本宗地上所建房屋做好夜景亮化,夜景亮化方案须经规划部门审核通过;本宗地所有开挖土方除竞得人在本宗地工程使用外,其余土方全部无偿运送到政府指定区域使用。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2020〕-30号、LQ〔2020〕-48号、LQ〔2020〕-5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10日8时至2020年10月15日16时前,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一式两份)。 2、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20年9月30日8时至2020年10月19日16时止。2020年10月19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杨传军 耿伟 电话:0558-6536701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王园园 电话:0558-5398230 监督电话:0558-5398271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分行临泉支行 账号:34001711208059067899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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