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菏国土资告字(20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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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六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投资
强度
要求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0-7
|
开发区丹阳办事处双庙陈社区桂陵路以东,北外环路以南,双庙陈社区居民点以西、以北
|
118368
|
商业
居住
|
≤3.0
|
≤23%
|
≥35%
|
商业
40年
居住
70年
|
2000元/㎡以上
|
8000
|
100万元/亩
|
1万元/亩
|
2010-8
|
开发区丹阳办事处李大庙社区长沙路以东,菏泽天华实业有限公司以南,仝庄居民点以西、以北
|
34055
|
居住(含配套商业)
|
≤2.5
|
≤28%
|
≥35%
|
商业
40年
居住
70年
|
2000元/㎡以上
|
1600
|
65万元/亩
|
1万元/亩
|
2010-01
|
牡丹区人民路以东,松花江北路以南,赵王河以西,松花江西路以北
|
179194
|
居住(含配套商业)
|
≤3.3
|
≤28%
|
≥35%
|
商业
40年
居住
70年
|
2000元/㎡以上
|
5300
|
5376万元
|
269万元/次
|
2010-02
|
牡丹区西安路以东,西宾巷以南,西绕城路以西,八一路、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以北
|
100644
|
居住(含配套商业)
|
≤2.8
|
≤28%
|
≥30%
|
商业
40年
居住
70年
|
2000元/㎡以上
|
3000
|
3019万元
|
151万元/次
|
2010-03
|
开发区长江路以南,菏泽供销储运公司以东,胡同以西,平原路以北,振兴路两侧
|
84718
|
居住(含配套商业)
|
≤3.5
|
≤28%
|
≥35%
|
商业
40年
居住
70年
|
2000元/㎡以上
|
3800
|
3813万元
|
127万元/次
|
2010-04
|
牡丹区中华路以南,李庄村居民点以东,220国道以北
|
215046
|
商业
居住
|
≤6.0
|
≤45%
|
≥15%
|
商业
40年
居住
70年
|
2000元/㎡以上
|
3200
|
3226万元
|
323万元/次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欠出让金的单位、个人不得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关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买取挂牌出让文件时间:2010年4月22日至2010年5月19 日。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0年5月19日17时(须于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帐户)。竞买保证金可抵充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在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三)报名起止时间(工作日): 2010年4月22日8时30分至2010年5月20日17时。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10年5月10日9时至2010年5月24日17时,挂牌截止时如有两家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转入现场竞价。挂牌期间竞买人未进行报价的,不得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时间为2010年5月25日9时;挂牌地点为中银大厦22楼。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以单位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等有关资料。
(2)以个人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以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有关资料。
(3)联合竞买的提交:除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
(4)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提交书面材料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申请人报名的第二天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买受人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2010-7号、2010-8号二宗地以净地方式挂牌出让。
(三) 2010-01号、2010-02号、2010-03号、2010-04号四宗地为未拆迁毛地,拆迁红线内的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拆迁工作由政府部门会同受让人依法组织实施。挂牌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开发管理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成交价款契税。
(四)2010-01号、2010-03号、2010-04号三宗地设有报名前提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中的竞买须知。《挂牌出让文件》由菏泽市土地储备中心和菏泽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出让人在出让前组织竞买者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六)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出让人及其地址
出让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298号(中银大厦22楼)
联系人:秦廷义 王 瑾 马剑克
联系电话:0530-5962105 传真:0530-5313939
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许洪博
联系电话:0530-6633299
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菏泽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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