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菏国土资告字(2010)1号)
关键字:
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七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投资
强度
要求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0-1
|
开发区丹阳办事处洙水河以北,长沙路以西、京九铁路控制线以东,规划路以南
|
34097
|
商业居住
|
≤2.2且
≥1.4
|
≤35%
|
≥35%
|
商业
40年
居住
70年
|
2000元/㎡以上
|
2000
|
52万元/亩
|
1万元/亩
|
2010-2
|
牡丹区都司镇马庄段220国道以北,都司镇北马庄社区集体土地以东、以南、以西
|
5059
|
交通设施用地(加油站)
|
≤0.6
|
≤40%
建筑高度≤20M
|
≥20%
|
商业40年
|
2000元/㎡以上
|
150
|
20万元/亩
|
1万元/亩
|
2010-3
|
开发区丹阳办事处天香路以东,菏泽市政府(反恐)应急中心及公安指挥中心以西、以北,华英家园以南
|
5811
|
居住(含配套商业)
|
≤3.1且
≥1.6
|
≤24%
|
≥30%
|
商业
40年
居住
70年
|
2000元/㎡以上
|
1300
|
150万元/亩
|
1万元/亩
|
2010-5
|
开发区丹阳办事处耿庄社区,规划康庄路以南、银河纺织厂以南、以西,畅志园小区以东
|
5500
|
居住
|
≤1.6且
≥1.2
|
≤28%
|
≥35%
|
70年
|
2000元/㎡以上
|
300
|
40万元/亩
|
1万元/亩
|
2010-6
|
开发区菏商路以东,市淡水养殖试验场以南,集体土地以西
|
6667
|
交通设施用地(加油、加气站)
|
≤0.6
|
≤32%
|
≥30%
|
商业
40年
|
2000元/㎡以上
|
900
|
90万元/亩
|
1万元/亩
|
2009-4
|
开发区岳程办事处松花江路以南,金山桥学校以北、岳程石堂村耕地以西、菏泽市交警直属大队家属院以东
|
15482
|
居住
|
≤1.8且
≥1.3
|
≤30%
|
≥30%
|
居住
70年
|
2000元/㎡以上
|
410
|
18万元/亩
|
1万元/亩
|
2008-018
|
牡丹区东方红大街以北,校场李庄以南,环城大堤以东,黄巢路以西
|
188676
|
居住(含配套商业)
|
≤2.5且
≥1.4
|
≤29%
|
≥30%
|
商业
40年
居住
70年
|
2000元/㎡以上
|
2800
|
2830万元
|
283万元/次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欠出让金的单位、个人不得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关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买取挂牌出让文件时间:2010年1月18日至2010年3月2日。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0年3月1日17时(须于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帐户)。竞买保证金可抵充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在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三)报名起止时间(工作日): 2010年1月18日8时30分至2010年3月2日17时。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10年2月8日9时至2010年3月4日17时,挂牌截止时如有两家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转入现场竞价。挂牌期间竞买人未进行报价的,不得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时间为2010年3月5日9时;挂牌地点为中银大厦22楼。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以单位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等有关资料。
(2)以个人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以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有关资料。
(3)联合竞买的提交:除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
(4)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提交书面材料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申请人报名的第二天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2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2010-1号、2010-3号、2010-6号三宗地以现状土地方式挂牌出让。2010-2号、2010-5号、2009-4号三宗地以收取政府纯收益的方式挂牌出让,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由买受人依法自行补偿。
(三) 2008-018号宗地为未拆迁毛地,拆迁红线内的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拆迁工作由政府部门会同受让人依法组织实施。2008-018号宗地挂牌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开发管理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成交价款契税。
(四)2010-3号、2008-018号宗地设有报名前提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中的竞买须知。《挂牌出让文件》由菏泽市土地储备中心和菏泽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出让人在出让前组织竞买者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六)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出让人及其地址
出让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298号(中银大厦22楼)
联系人:秦廷义 王 瑾 马剑克
联系电话:0530-5962105 传真:0530-3158199
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许洪博
联系电话:0530-6633299
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菏泽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 ·
- ·
- ·
- ·
- ·
- ·
- ·
- ·
- ·
- ·芜湖土储谋篇2023,主动对接浙系品
- ·淮北地产走进品牌浙商,精准推进多
- ·濉溪地产主动应对下行行情,精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