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10月21日至11月5日挂牌出让龙湾区蒲州街道上江村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0〕102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龙湾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核心片区开发区西单元E-22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温州市核心片区开发区西单元E-22a地块 |
宗地面积: |
18145.0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上江村 |
出让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容积率: |
>1.0且≤2.5 |
建筑密度(%): |
≤22% |
绿地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54(以规划条件为准)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规划使用性质: |
二类居住用地R2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11505万元 |
起始价: |
57525万元 |
加价幅度: |
300万元及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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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0年10月21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0年11月5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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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经核定单列建筑面积指标的结建地下空间的地价款和非兼容地下机动车位建筑面积的地价款另行收取;2、具体出让范围以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出具的G2020-151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出让须知。 |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家以上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
(三)竞买人如为龙湾区(不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区)外注册的企业或尚未成立公司的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须在龙湾区(不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区)新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公司或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公司或子公司凭已签订的《温州市核心片区开发区西单元E-22a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地块设定上限价格为74625万元。当地块挂牌价格未到上限价格时,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竞报政策性住房(人才住房)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200平方米或20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最高竞报面积为45200平方米。首个竞报最高配建面积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9时00分至2020年11月3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17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926859 张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55876860 张先生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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