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县11月22日至12月1日挂牌出让无城镇城南片区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无自规告字〔2020〕12号
经无为市人民政府批准,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供地 类型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价 |
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2020-13 |
无城镇城南片区,长江路与天井山路交叉口东南侧 |
58130 |
净地 |
商业、住宅用地 |
≤1.6且>1.0 |
≤25% |
≥35% |
17000 |
8500 |
100 |
规划设计指标要求详见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70年,其他用地50年。地块规划设计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到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30日,到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1月3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大厅。地块挂牌时间为:2020年11月22日8时至2020年12月1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挂牌地块实行有保底价挂牌出让,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有关规费及税收按规定另行交纳。
(四)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定金,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成交后30日内首付出让价款不低于70%,余款成交后一年内缴清。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土地出让成交后12个月内开工,出让成交后36个月内竣工。
(六)地块建筑高度:27米<H<80米(住宅)。
1、地块商业用房面积不大于总计容面积的3%,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布局:
①商业用房应与住宅分开建设且不得低于两层,且仅可临纵四路一侧布置;
②临路建筑沿街面宽度不大于该段总长度的2/3(该段总长度是指沿路建筑控制线总长度)。
2、地块内建筑风格应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建筑风格宜采用现代建筑风格,注重沿道路交叉口景观设计效果:
①住宅面宽不得大于50米;
②临路低层建筑外立面应采用干挂石材;
③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绿色建筑设计,空调外挂机组、太阳能等设备应作隐蔽处理且预留好位置、统一设计;
④做好地块四周及建筑的亮化处理。
3、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临长江路一侧不得开设任何形式出入口。
4、建筑底层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院落。
5、临路围墙应为通透式,且围墙退让用地界线的空间由开发企业做好绿化,并做好日常养护。若相邻市政道路在规划设计时需增加拓展段或交通渠化设施时,地块围墙在建设时需作相应退让。
(七)宗地范围内临路同步代建建筑面积不小于80㎡的水冲式公厕,有独立出入口且24小时开放,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城管局。
(八)宗地范围内临路同步修建一所12个班规模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5100㎡,用地面积不小于7600㎡),建成后无偿移交市教育局。
1、幼儿园应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2、幼儿园应包括主体建筑的土建工程、室外绿化景观及室内外装修等,建设要求及室内外装饰装修标准和等级不低于“无为市无城幼儿园教育集团城南分园”(实验小学城南校区边),同时完成水、电、气开户接入,具体要求以市教育局文件为准。
3、规划方案中单列代建幼儿园专篇,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建设全过程服从市教育局监管。
(九)竞得人按照《无为县代建道路管理办法(试行)》(无城管﹝2019﹞119号)文件精神同步无偿设计、代建纵四路(天井山路至万年台路段,约240×20米):
1、由竞得人按相关标准设计施工图并经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审查确认方可报批;
2、市住建局负责代建道路的审核和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工程验收、标后项目管理等,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具体工作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牵头负责;
3、代建项目包括地上地下市政管线和绿化、照明等配套设施;
4、市政处为代建道路的项目载体单位,相关规划建设许可手续由竞得人办理,市政处协助并与竞得人签订道路代建协议(合同),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不得动工建设;
5、代建道路与商品房开发项目同步竣工验收;
6、该代建项目经质检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市城管、住建、交警等相关部门。
(十)按相关规范和政府文件要求配建相应规模的物业管理用房、人防设施、安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垃圾收集转运场地、智能信报箱等。
(十一)地块为净地出让,现状交地。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上架空线和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迁移,施工进出场通道和施工用电、用水及施工污水排放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政府负责协调,有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无为市无城镇二坝路9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院内3号楼)
联系电话:0553-2532780、18855363899、18325393753
联系人:谢 勇、陈 伟
开户名:无为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
无为县农行营业部 账户:12-154001040015986
徽商银行芜湖无为支行 账户:1102401021000002752
建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34001777208050516860
中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185702608341
无为徽银村镇银行 账户:7010112010100250332
无为农村商业银行 账户:20000108899810300000018
无为县邮政储蓄银行 账户:100485573910016666
交通银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342006023018010000755
芜湖扬子银行无为支行 账户:20000303176710300000026
无为工行凤河路分理处 账户:1315070409024937157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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