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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12月21日拍卖出让智慧新城钱江大道以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0-11-27

关键字:衢市告字[2020]29号

 衢市告字[2020]29号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0年12月 21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衢州智慧新城1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用地名称

 

土地位置

地块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按总用地面积为计算基数)

使用年期(年)

建设时间(月)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筑最高高度(米)

绿地率(%)

衢市智(2020)12号

衢州高铁新城GT-08-01地块

智慧新城钱江大道以北、石华线以东,开化路以西、六一湖东南侧

108000

商务金融用地;教育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1.0 <容积率≤ 1.28

≤35%

108000<计容建筑面积≤137933

标志性建筑高度≤60,商务办公建筑高度≤ 45,住宅建筑高度≤36

 

 

 

 

≥25%

40、50、70

30

39540

19800

注:规划指标详见出让地块的《衢州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衢资规条字(智慧)[2020]25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依法取得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于一个月内在智慧新城辖区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为准),若竞买人在智慧新城管委会管辖区已有项目公司,无须注册新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按照本公告进行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该项目公司承继本公告明确的受让人的权利和义务,当该项目公司未承担其义务时,应由受让人无条件承担和履行相应的投资义务。本项目投资及运营责任与义务,受让人与项目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20年12月18日前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12月18日下午4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出让地块拍卖时间为2020年12月 21日9时30分(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 4 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 4 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 衢州市高铁新城GT-08-01地块规划建设飞行培训学校、华东区域总部大楼、人才公寓等。

2. 出让地块总用地面积108000平方米,其中商务金融用地面积13333平方米,教育用地面积68000平方米,居住用地面积26667平方米。

3.出让地块配套设施要求,社区服务中心按照标准要求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含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房),其中24小时对外开放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要求内设电梯并设有单独出入口,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其位置和面积,由受让方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4. 出让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周期。项目地块开发总建设周期30个月。受让人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30个月内飞行培训学校、华东区域总部大楼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5. 出让地块项目运营及产权约定。飞行培训学校、华东区域总部大楼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销售。

6. 出让地块项目建设、运营优惠政策。智慧新城管委会给予受让人飞行培训学校、华东区域总部大楼投资补贴7600万元人民币。分三期兑现,飞行培训学校、华东区域总部大楼按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之日起45天内,智慧新城管委会兑现首期投资补贴3600万元人民币;飞行培训学校按期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45天内,智慧新城管委会兑现第二期投资补贴2000万元人民币;华东区域总部大楼按期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45天内,智慧新城管委会兑现第三期投资补贴2000万元人民币。

7. 出让地块人才公寓建设销售要求。(1)人才公寓建筑面积不高于40000㎡(不含地下)。(2)人才公寓实行定向出售。销售对象须为飞行培训学校教职工(以劳动合同为准);销售价格不高于16000元/㎡(含精装修标准2000元/㎡)。(3)人才公寓首次销售后,飞行培训学校教职工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将房产上市交易。(4)飞行培训学校取得民航局CCAR-141部合格证且达到办学条件后,人才公寓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5)购买人才公寓的教职工不再享受衢州市人才购房补贴。(6)受让人在销售人才公寓时,须说明本公告第7条第(2)-(5)项销售约定,并在销售合同中予以明确。

8.出让地块违约责任。飞行培训学校或华东区域总部大楼未按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的,第一期投资补贴3600万元人民币不予补助,且受让人应向智慧新城管委会缴纳违约金3600万元人民币;飞行培训学校未按期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的,第二期投资补贴2000万元人民币不予兑现,且受让人应向智慧新城管委会缴纳项目违约金2000万元人民币;华东区域总部大楼未按期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的,第三期投资补贴2000万元人民币不予兑现,且受让人应向智慧新城管委会缴纳项目违约金2000万元人民币。受让人支付违约金的时间为自收到智慧新城管委会书面通知之日起45天内,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5‰向智慧新城管委会支付滞纳金。

9.出让地块受让人应当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10.出让地块住宅部分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低层建筑除外),其装配式建筑评分分值不低于35分。

11.出让地块买受人应按照《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标准开发建设。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西区九华北大道333号衢州智慧新城管委会310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西区九华北大道333号衢州智慧新城管委会310室。

联系电话: 0570-3393729 

联系人: 赵女士  陈女士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和衢州市政府网站市资源规划局栏目http://www.qz.gov.cn/col/col1528862/index.html查询。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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