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1月12日至1月25日挂牌出让金东区江东镇万景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金市土让告字[2020]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金东区范围内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红线图)
地块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米) |
||||||
金东区江东镇万景塑粉公司以西、二环南路以南 |
3684.9 |
零售商业(加油加气站)用地 |
≤0.6 |
≤30% |
≥20% |
≤12 |
40年 |
8822 |
1700 |
※本次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其他要求: 地块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按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建设条件书》(JDZJ2020002)执行;其它详细规划要求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金自然资规条330703202000005号)为准。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竞得人未在金华市金东区范围内设立公司或拟设立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则必须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竞买申请
申请人从“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提交申请。申请人须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系电话:400-0878-198,地址、网址见出让须知。
五、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细资料文件可从“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具体要求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六、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 1月11日。
2.报名时间:2021年 1月12日至2021年1月21日。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15:00时止,此以实到指定帐户时间为准,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参加交易活动。
4.挂牌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9时,挂牌截止时间为:
2021年1月25日15时止;
挂牌、报价地点: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挂牌起始、截止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确定竞得入选人
地块设底价(即保留价);按照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其资格审查在网上挂牌结束后进行。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式详见出让须知。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地下矿产资源的,应当另行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不含有关税、费,受让人须按规定另行交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挂牌成交总额3%的契税等有关税费。
2、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3、本次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九、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0579-82065133
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联系人:张女士
4.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land.zjgtjy.cn/GTJY_ZJ/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