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湖土资告字[201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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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0-45 | 宗地面积: | 1255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湖州市市北分区SB-14B号地块(内环东路以东,318国道以南,西、南均临日月城小区)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72 | 建筑密度(%): | ≤20 | ||||
绿化率(%): | ≥28 | 建筑限高(米): | ≤60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42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71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备注: | 住宅、商业[(设配套公建)拆迁安置]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宗地编号: | 2010-77 | 宗地面积: | 995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湖州老城分区学士路东侧地块(东侧与随缘小区相邻,南至新华路,西至学士路,北至东龙溪港)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3 | 建筑密度(%): | ≤20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90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73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365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备注: | 住宅、商业(拆迁安置)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宗地编号: | 2010-78 | 宗地面积: | 88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湖州老城分区LC46-8号地块(东与第十一中学相邻,南临长湖申航道,西与现状公共绿地,北靠南华路)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4 | 建筑密度(%): | ≤18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60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35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675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备注: | 住宅、商业[设配套公建、并配建公交首末站(拆迁安置)]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参加2010-45号地块竞买者,申请人必须具有三级或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且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竞买。
(2)申请参加2010-77、78号地块竞买者, 竞买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参加2010-45号地块竞买者,申请人必须具有三级或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且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竞买。
(2)申请参加2010-77、78号地块竞买者, 竞买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20日 至 2010年11月05日 到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 (凤凰路800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20日 至 2010年11月05日 到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 (凤凰路800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0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1月05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11月08日10时00分 在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 (凤凰路800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或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或挂牌均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或查阅:
中国地产投资网(网址:http: //www.cnestate.com)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uzgt.gov.cn)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ztb.huzhou.gov.cn)
4、在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三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0年11月8日至2010年11月18日上午10:00时。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5日下午16:00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挂牌竞买。
5、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付清。到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2)交地时间:地价款付清后30天内交地。
(3)2010-45号地块出让要求:
(一)该项目为拆迁安置小区,实行带方案公开出让,详见附件《市北14号地块安置小区规划设计方案》。
(二)建设要求:为确保建设效果,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由市中兴建设开发公司确定相关单位进行设计,受让人必须严格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施工图进行施工建设。
(三)建设管理:为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由市中兴建设开发公司、环渚乡人民政府、大东村村民代表组成项目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协调、监督与管理。
(四)建设期限:约定开工后24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综合验收,一次交付使用。
(五)履约保证金:受让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30天内与市中兴建设开发公司签订《湖州市市北分区14号地块拆迁安置用房回购协议》,并缴纳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元)。
(六)回购范围和价格:项目建成后,由市中兴建设开发公司回购,高层约12614平方米,多层约6240平方米,物业综合管理房约598平方米,回购价格全部为建筑面积3527元/平方米;地下建筑约4858平方米(含汽车库车位94个和公共自行车库建筑面积约944平方米),人防设施建筑面积约1311平方米,多层储藏室建筑面积约640平方米,高层架空层建筑面积约330平方米均由土地受让人无偿提出供给市中兴建设开发公司。
(七)回购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工程开工后支付总价款的20%,工程量至室内设计标高±1.0000,支付20%;综合验收合格移交时支付20%;余款交付使用后12个月内付清(建设部、省建设厅规定的包修款除外)。
(八)地块按提供的方案执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地块内居住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25%,并满足拆迁安置套型需要。
(4)2010-77、78号地块出让要求:
(一)该项目为拆迁安置小区,根据规划要求实行带方案公开出让。
(二)建设要求: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由政府指定的国有公司确定相关单位进行设计,受让人必须严格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施工图进行设计。
(三)建设期限:开工后24个月内完成建设并通过综合验收,一次性交付使用。
(四)履约保证金:受让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30天内与政府指定的国有公司签订《拆迁安置用房回购协议》,并缴纳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元)。
(五)回购价格等:项目建成后,由政府指定的国有公司回购,回购价格全部为建筑面积3600元/平方米;地下建筑(含人防设施)及底层架空层、自行车库等其他房屋面积均由土地受让人无偿提出供给政府指定的国有公司。回购款在工程开工后支付总价款的20%,工程量至室内设计标高±1.0000,支付20%;综合验收合格移交时支付20%;余款交付使用后12个月内付清(建设部、省建设厅规定的包修款除外)。
(六)住宅套型比例:2010-77号地块按提供的方案执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地块内居住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17%。2010-78号地块按提供的方案执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地块内居住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5%,并满足拆迁安置套型需要。
6、联系电话: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 徐先生0572-2667778
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郑先生 0572-2697712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 李女士 0572-2220049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或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或挂牌均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或查阅:
中国地产投资网(网址:http: //www.cnestate.com)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uzgt.gov.cn)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ztb.huzhou.gov.cn)
4、在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三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0年11月8日至2010年11月18日上午10:00时。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5日下午16:00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挂牌竞买。
5、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付清。到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2)交地时间:地价款付清后30天内交地。
(3)2010-45号地块出让要求:
(一)该项目为拆迁安置小区,实行带方案公开出让,详见附件《市北14号地块安置小区规划设计方案》。
(二)建设要求:为确保建设效果,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由市中兴建设开发公司确定相关单位进行设计,受让人必须严格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施工图进行施工建设。
(三)建设管理:为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由市中兴建设开发公司、环渚乡人民政府、大东村村民代表组成项目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协调、监督与管理。
(四)建设期限:约定开工后24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综合验收,一次交付使用。
(五)履约保证金:受让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30天内与市中兴建设开发公司签订《湖州市市北分区14号地块拆迁安置用房回购协议》,并缴纳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元)。
(六)回购范围和价格:项目建成后,由市中兴建设开发公司回购,高层约12614平方米,多层约6240平方米,物业综合管理房约598平方米,回购价格全部为建筑面积3527元/平方米;地下建筑约4858平方米(含汽车库车位94个和公共自行车库建筑面积约944平方米),人防设施建筑面积约1311平方米,多层储藏室建筑面积约640平方米,高层架空层建筑面积约330平方米均由土地受让人无偿提出供给市中兴建设开发公司。
(七)回购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工程开工后支付总价款的20%,工程量至室内设计标高±1.0000,支付20%;综合验收合格移交时支付20%;余款交付使用后12个月内付清(建设部、省建设厅规定的包修款除外)。
(八)地块按提供的方案执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地块内居住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25%,并满足拆迁安置套型需要。
(4)2010-77、78号地块出让要求:
(一)该项目为拆迁安置小区,根据规划要求实行带方案公开出让。
(二)建设要求: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由政府指定的国有公司确定相关单位进行设计,受让人必须严格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施工图进行设计。
(三)建设期限:开工后24个月内完成建设并通过综合验收,一次性交付使用。
(四)履约保证金:受让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30天内与政府指定的国有公司签订《拆迁安置用房回购协议》,并缴纳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元)。
(五)回购价格等:项目建成后,由政府指定的国有公司回购,回购价格全部为建筑面积3600元/平方米;地下建筑(含人防设施)及底层架空层、自行车库等其他房屋面积均由土地受让人无偿提出供给政府指定的国有公司。回购款在工程开工后支付总价款的20%,工程量至室内设计标高±1.0000,支付20%;综合验收合格移交时支付20%;余款交付使用后12个月内付清(建设部、省建设厅规定的包修款除外)。
(六)住宅套型比例:2010-77号地块按提供的方案执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地块内居住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17%。2010-78号地块按提供的方案执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地块内居住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5%,并满足拆迁安置套型需要。
6、联系电话: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 徐先生0572-2667778
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郑先生 0572-2697712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 李女士 0572-2220049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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