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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3月25日拍卖出让火车站片区荷花西路西侧平安西路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1-02-27

关键字:衢市告字[2021]5号

 衢市告字[2021]5号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1年3月25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火车站片区荷花西路西侧平安西路南侧储备土地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地块面积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期

建设时间(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绿地率

衢市储(2021)1号

火车站片区荷花西路西侧平安西路南侧储备土地出让地块

72774m2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用地、公园与绿地

>1.0且≤ 1.46

≤35%

≥72774m2且≤106250m2(其中商业用房≥6000m2、住宅≤88050m2)

≤36m,其中住宅≥18m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用地、公园与绿地50年

3

72270

15000

注:规划指标详见出让地块的《火车站片区荷花西路西侧平安西路南侧储备土地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州市本级(不含柯城区、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专营公司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在确定出让起始价的同时设定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入在上限价格的基础上竞报配建人才公寓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21年3月24日前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下午4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出让地块拍卖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时30分(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开始时,网上交易系统将进入4分钟的等待期。等待期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以 4 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 4 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 出让地块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人才公寓面积”的拍卖出让方式,按限时竞价(投报配建人才公寓面积)方式进行。投报配建人才公寓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人才公寓管理单位。

2.出让地块商品住房实行限价销售,普通商品住房毛坯均价不高于15500元/平方米、最高价不高于16000元/平方米,车位不高于13万元/个,储藏室等附属用房不高于4000元/平方米(套内面积)。

3. 出让地块建设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房≥4000平方米(含社区服务用房≥1000平方米、居家养老照料中心≥2000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用房≥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由受让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4. 出让地块建设12班幼儿园一所:用地面积6010平方米,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在地下设置不少于40个机动车泊位,并与住宅区地下车库相连。装修标准分装饰部分和设备部分,装饰部分不低于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进行装修;校园智能化等设备按每班15万元标准配备,教学设备及办公、生活设备按每班30万元标准釆购。教育主管部门参与幼儿园规划设计、建设装修、设备采购等环节相关工作。受让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教育主管部门。

5. 出让地块红线范围内的公园绿地用地面积9659平方米,公园内配建公共厕所及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公园绿地用地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建设,设计和施工方案应经市园林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实施,由受让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红线范围外位于出让地块东侧至排水渠西岸的绿地面积2749平方米,由受让人统一改造建设,建设品质不低于本次出让地块公园绿地的建设标准。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州市三江东路30号行政中心3号楼515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州市三江东路30号行政中心3号楼515室。

咨询:0570-8010608  刘女士(规划)      0570-8766633   詹女士(建设)    0570-3862435 徐先生(土地)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和衢州市政府网站市资源规划局栏目http://www.qz.gov.cn/col/col1528862/index.html查询。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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