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3月31日拍卖出让衢江城区文苑路以东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 衢江告字[2021]7号
经衢江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决定于2021年3月31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衢江区28-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 |
出让年期(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面积(㎡) |
|||||||
衢江区28-1地块 |
衢江城区文苑路以东,江滨东路与信安东路之间 |
70000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1.0且≤1.6 |
≤30% |
≥30% |
计容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且≤112000平方米,其中商服用房≥3000平方米(含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公共文化设施用房)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80633 |
16127 |
注:拍卖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及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非衢江区的企业法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以限时竞价(投报配建人才公寓面积)模式进行,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在确定出让起始价的同时设定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入在上限价格的基础上竞报配建人才公寓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竞买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的申请人,应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五、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须知。可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 )进入衢州市衢江区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六、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缴纳和拍卖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2月27日17:00至2021年3月30日16:00。
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16:00。
增价幅度:100万元的整数或倍数。
拍卖时间:2021年3月31日10:00起。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开始时,网上交易系统将进入4分钟的等待期。等待期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以 4 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 4 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出让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出让地块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竞配建人才公寓面积”的拍卖出让方式,按限时竞价(投报配建人才公寓面积)模式进行。投报配建人才公寓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人才公寓管理单位。
2.该地块叠排、联排房屋不限价(销售价格由市区价格会商会议确定);限其它商品房住宅销售均价不高于18000元/平方米(含全装修1500元/平方米),限最高销售单价不高于19000元/平方米(含全装修1500元/平方米);限地下无产权储藏室等附属用房最高销售单价为5000元/平方米;限地下无产权小型车位最高销售单价13万元/个。
3.地块内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其中底层不少于150平方米)、公厕(结合沿街商服用房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由受让方统一建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30天内,建设单位必须将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房、公厕(包括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
4.该地块除低层和叠排(四层及以下)建筑外,买受人应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16〕79号)及《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的有关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装配率不低于50%,;同时,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41号)的要求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该地块建筑的绿色建筑评价等级应达到二星级。
(四)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衢江分局四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衢州市衢江区求真路99号)。
联系人:傅女士 徐先生,联系电话:0570-3678083、3660019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查询。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
202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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