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景宁县5月2日至5月12日挂牌出让鹤溪街道东弄村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景土告字〔2021〕02号
经景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景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南E-01地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景宁县鹤溪街道东弄村。
(二)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三)出让年限:公用设施用地5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景宁县鹤溪街道东弄村 |
7859.58 |
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
0.4~1.3 |
≤40 |
≥15 |
公用设施用地50年 |
409 |
409 |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竞买对象要求:
出让方式采用挂牌出让方式。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次挂牌出让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竞得人在竞得该宗地地块后应当自行取得管道燃气经营资格等相关证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05月02日15时至2021年05月10日15时, 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10日15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时间为:2021年05月02日15时至2021年05月12日15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进入限时竞价的,挂牌截止。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二)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景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负责接受咨询(0578-5085094)。
(四)申请人应于挂牌成交前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若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
(五)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六)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八)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九、联系方式
出让人:景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 话:0578-5085094、5627825。
联系人:吴先生、潘先生
景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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