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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桐乡市6月7日至6月18日拍卖出让濮院镇等5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1-05-28

关键字:桐土告字[2021]37号

 桐土告字[2021]37号

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5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坐落

用途

出让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万元)

每次增幅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出让年限

1

桐土储[2021]16号

桐乡市濮院镇梅泾公园南侧

其他商服用地

23606.90

0.5-1.2

不大于60%

不小于5%

5805

60

1200

40

2

桐土储[2021]17号

桐乡市濮院镇龙湾街费家场

其他商服用地

15808.56

0.5-0.8

不大于35%

不小于10%

3080

35

620

40

3

桐土储[2021]18号

桐乡市濮院镇龙湾街费家场油脂厂

旅馆用地

32299.67

1.3-2.5

不大于65%

不小于2%

13000

130

2600

40

4

桐土储[2021]19号

桐乡市濮院镇龙湾街费家场

其他商服用地

27709.57

0.5-1.0

不大于50%

不小于2%

6016

65

1250

40

5

桐土储[2021]15号

桐乡市濮院镇理想路北侧

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餐饮用地

9915.85

1.3-1.4

不大于50%

不小于15

3045

35

610

40

 备注:

(一)桐土储[2021]16号

1、该地块按现在的建筑现状实施土地出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无偿移交给土地竞得人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处置,不再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价值评估和额外缴纳税费;

2、该地块产权不可分割比例为100%,且不可分割产权建筑面积不得办理预售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不分割面积在产权证办理后三年内不得办理抵押,十年内不得办理整体转让;

3、该地块的受让方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须与桐乡市濮院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濮院镇2019-49-2地块产业投资协议》(见下载文件),受让方凭土地成交确认书和《濮院镇2019-49-2地块产业投资协议》与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二)桐土储[2021]17号

1、该地块按现在的建筑现状实施土地出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无偿移交给土地竞得人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处置,不再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价值评估和额外缴纳税费;

2、该地块产权不可分割比例为100%,且不可分割产权建筑面积不得办理预售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不分割面积在产权证办理后三年内不得办理抵押,十年内不得办理整体转让;

3、该地块的受让方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须与桐乡市濮院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濮院镇2019-49-6地块产业投资协议》(见下载文件),受让方凭土地成交确认书和《濮院镇2019-49-6地块产业投资协议》与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三)桐土储[2021]18号

1、该地块按现在的建筑现状实施土地出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无偿移交给土地竞得人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处置,不再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价值评估和额外缴纳税费;

2、该地块产权不可分割比例为100%,且不可分割产权建筑面积不得办理预售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不分割面积在产权证办理后三年内不得办理抵押,十年内不得办理整体转让;

3、该地块的受让方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须与桐乡市濮院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濮院镇2019-49-7地块产业投资协议》(见下载文件),受让方凭土地成交确认书和《濮院镇2019-49-7地块产业投资协议》与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四)桐土储[2021]19号

1、该地块按现在的建筑现状实施土地出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无偿移交给土地竞得人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处置,不再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价值评估和额外缴纳税费;

2、该地块产权不可分割比例为100%,且不可分割产权建筑面积不得办理预售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不分割面积在产权证办理后三年内不得办理抵押,十年内不得办理整体转让;

3、该地块的受让方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须与桐乡市濮院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濮院镇2019-49-9地块产业投资协议》(见下载文件),受让方凭土地成交确认书和《濮院镇2019-49-9地块产业投资协议》与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五)桐土储[2021]15号

 

1、受让方(非本市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全资企业(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土地受让人如需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必须取得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其中餐饮建筑面积:100-200平方米,零售商业建筑面积3200-3700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

3、该地块产权不可分割比例为100%,且不可分割产权建筑面积不得办理预售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不分割面积在产权证办理后三年内不得办理抵押,十年内不得办理整体转让;

4、该地块的受让方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须与桐乡市濮院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濮院镇2019-49-14地块产业投资协议》(见下载文件),受让方凭土地成交确认书和《濮院镇2019-49-14地块产业投资协议》与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⑷被列入桐乡市土地市场黑名单者,禁止其参与新的土地竞买,因竞买资格后审而竞得土地的,成交结果确认无效。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www.zjgtjy.cn与land.zjgtjy.cn)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

五、出让时间安排

(一) 报名时间: 2021年06月07日至2021年06月17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17日16:00时)

(二)拍卖时间:

桐土储[2021]16号拍卖起始时间:  2021年06月18日9:00时;

桐土储[2021]17号拍卖起始时间:  2021年06月18日9:30时;

桐土储[2021]18号拍卖起始时间:  2021年06月18日10:00时;

桐土储[2021]19号拍卖起始时间:  2021年06月18日10:30时;

桐土储[2021]15号拍卖起始时间:  2021年06月18日 11:0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出让金缴付时间:​

出让金缴付时间:

桐土储[2021]16号、桐土储[2021]17号、桐土储[2021]19号、桐土储[2021]15号地块出让金须在2021年08月18日前缴清;

桐土储[2021]18号出让金分二期支付,第一期须在2021年08月18日前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最后一期必须在 2021年09月17日前缴清,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最后一期出让金;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八、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九、联系方式

(一)现场咨询: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1号楼4楼西厅),联系电话:0573-88112330、88117207;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人:沈女士

(二)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www.zjgtjy.cn与land.zjgtjy.cn

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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