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蒙城县6月29日拍卖出让仁和路南等9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蒙国土拍告字[2021]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人)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序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备 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
2021-8 |
仁和路南、经十七路东 |
26741.14㎡(折合40.11亩) |
文化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0.8-1.5 |
≤35 |
≥25 |
文化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 |
1250 |
600 |
其余指标详见 《规划设计条件 通知书》(MCGH2021-031) 建筑限高≤60m |
2021-9 |
纬四路南、庄子大道东 |
42227.65㎡(折合63.34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1.0-2.0 |
≤25 |
≥35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11650 |
6000 |
其余指标详见 《规划设计条件 通知书》(MCGH2021-032) 建筑限高≤80m |
2021-10 |
乐土河南、庄子大道西 |
13399.04㎡(折合20.1亩) |
商业用地 |
≤0.5 |
≤25 |
≥35 |
40年 |
1520 |
500 |
其余指标详见 《规划设计条件 通知书》(MCGH2021-38) 建筑限高≤24m |
2021-11 |
道北路南、庄子大道西 |
10234.04㎡(折合15.35亩) |
交通场站用地 |
≤0.5 |
≤2 |
≥25 |
50年 |
455 |
200 |
其余指标详见 《规划设计条件 通知书》(MCGH2021-36) 建筑限高≤24m |
2021-12 |
安驰大道东侧、尉迟大道西侧、濮水路南侧、乐土路北侧 |
4351.5㎡(折合6.53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1.0-2.0 |
≤25 |
≥35 |
出让终止年限:住宅用地2089年8月21日,商业用地2059年8月21日 |
1540 |
700 |
其余指标详见 《规划设计条件 通知书》(MCGH2021-40) 建筑限高≤80m |
2021-14 |
道北路北、长流沟西 |
33339.88㎡(折合50亩) |
广场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0.5 |
≤2 |
≥40 |
50年 |
1370 |
700 |
其余指标详见 《规划设计条件 通知书》(MCGH2021-35) 建筑限高≤24m |
2021-15 |
道北路北、长流沟东 |
79046.2㎡(折合118.57亩) |
广场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0.5 |
≤2 |
≥40 |
50年 |
3250 |
1200 |
其余指标详见 《规划设计条件 通知书》(MCGH2021-37) 建筑限高≤24m |
2021-16 |
道北路北、庄子大道西 |
32999.1㎡(折合49.5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1.0-2.0 |
≤28 |
≥35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11650 |
5000 |
其余指标详见 《规划设计条件 通知书》(MCGH2021-41) 建筑限高≤80m |
2021-17 |
道北路北、望月路东 |
50714.7㎡(折合76.07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0-2.0 |
≤25 |
≥35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17750 |
6000 |
其余指标详见 《规划设计条件 通知书》(MCGH2021-33) 建筑限高≤80m |
[特别提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竞买人若为蒙城县境外的公司,竞得本地块后须在蒙城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
2.本次拍卖出让的其他规定和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28日,到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3.申请人可于2021年6月28日17时30分前,向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17时。
4.我局将在2021年6月28日18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5.拍卖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15时,拍卖地点设在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2021-8号、9号、10号、11号、12号、14号、15号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定金从竞买保证金中结转(定金原则上不高于成交价款的20%),余下竞买保证金优先转为该地块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补交。若竞买保证金仍有剩余,剩余部分转为土地出让金。
2021-16号、17号地块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定金从竞买保证金中结转(定金原则上不高于成交价款的20%),余下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四)2021-8号、9号、10号、12号、16号17号竞得人应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4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息)。2021-11号、14号、15号竞得人应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3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息)。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五)2021-8号、9号、16号、17号地块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24个月。2021-10号、14号、15号地块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18个月。2021-11号地块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12个月。2021-12号地块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2023年12月21日之前竣工。2021-8号、9号、10号、11号、12号、14号、15号地块竞得人按照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缴纳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期开工的返还80%,按时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不计息)。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
(六)上述地块建设项目工期等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逾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联 系 人: 陆 军 崔晓东
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蒙城商城路支行
账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675001040005649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710201021000007515
开 户 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0000461727810300000026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8日